
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积极助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新出台的制度性、政策性文件等应同步进行政策解读。解读内容应全面、详尽、准确,对背景依据、出台目的、重要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应作出实质性解读。合理应用图解、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政策施行后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落实。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信箱、“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二、强化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座谈会、网络征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市司法局负责起草或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文件,须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健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有关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办好政府开放活动,通过举办机关开放日、开展网络问政等形式,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社会知晓度。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市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深化做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主,主要包括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情况;深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督促执法单位动态调整和落实“不罚”、“轻罚”清单的情况;推行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推进实施全市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的情况;推进公证“一网通办”的情况;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的情况;完善有关服务平台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情况等。
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局网站和局政务新媒体等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以市司法局名义制发的正式公文,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优化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进行及时调整。加强舆情回应,密切关注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舆情,及时妥善作出回应。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规范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切实做好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四是强化考核意识,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