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属各预算单位,机关各处室:
接市财政局、市编办《关于批复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青财综〔2019〕25号),我局提报的《青岛市司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已获批复。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青财综〔2019〕20号)要求,现将《青岛市司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予以公布,请局属各预算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容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
附:青岛市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青岛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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