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市南区锚定涉企复议“小切口” 赋能法治营商环境大格局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4-12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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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南区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通过深化建章立制,创新涉企复议工作机制,以“快、灵、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南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蓄势。

 

“快”——以优化程序提升高效便企加速度

 

从企业期盼出发,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对企业发展影响,以《市南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定》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流程优化提供制度保障,降低企业维权时间与成本。一是受理提速。对涉企复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收快立”,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限由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三个工作日,实现起步提速。二是繁简分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紧盯复议案件程序节点,防止程序空转,缩短办案时限。三是政策解读。涉企复议“全过程”政策解读,坚持释法明理,案件办理与普法教育双轨并行,提升企业尊法、守法意识,指导企业懂法、用法,避免企业“走弯路”,高效推进复议进程。

 

在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市南区某部门行政不作为一案中,申请人因某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向被申请人提出监督申请,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答复不满,遂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开辟绿色通道,两个工作日内即受理该案件,面对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最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灵”——以争议化解激发基层善治新动能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实现矛盾化解渠道行得通、走得灵。一是创新行政复议“听证+调解”新模式。借助“枫桥经验”,在听证程序中引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作为调解员参与旁听,引入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实现“复议能见官”,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涉企复议案件听证率高达100%,保障陈述申辩权利,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二是配齐配强复议专业化力量。以行政复议“三化”建设为指引,针对复议案件高发领域,建立涉企专业化行政复议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举行专题案审会,推动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三是以“能动复议”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作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针对涉企复议强化事前预防,促进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市南区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中,申请人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申请人给予申请人罚款二百余万元行政处罚,复议机关高度关注、审慎办理,及时召开听证会、案审会,通过全面深入调查和专业化法律论证,最终依法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挽回了逾200万元的罚款损失,同时也维护了市场主体自身的商业信誉。

 

“准”——以全面监督促进法治建设高质效

 

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瞄准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强化监督纠错,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运行。一是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坚持“复议为民、阳光复议”理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情形外,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市南政务网上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倒逼复议机关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实现“类案同判”。二是创新撤回行政处罚决定提示制度。公开的涉企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区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变更、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网上公开提示函》,防止因撤回公示不及时引发影响企业信誉、社会舆情等情况。三是深化落实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出台《市南区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办法》,实现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督促机制有效运转,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今年以来,涉企复议案件纠错率25%,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率达100%。复议机关与区执法监督机构双向联动,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向优发展。

 

下一步,市南区将回应市场主体的关切和期待,以改革创新优化涉企复议工作机制,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方面“提质增速,靠前服务”,以涉企复议“小切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复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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