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妥善化解六年行政争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8-01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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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纸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送达市南区人民政府,宣告着一起历时6年的行政争议尘埃落定。2016年8月15日,市南区政府对西部棚户区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王某所有的房屋即在征收范围内,因王某与房屋征收部门未在签约期限内就房屋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市南区政府遂向王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王某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多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1月26日,原告王某不服市南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南区政府负责人及征收部门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庭审中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耐心倾听王某的主张,并向王某释法说理,积极推动该征收补偿争议的化解,最终王某与市南区政府达成和解,自愿撤回起诉,该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上述案例仅是市南区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关键人”作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南区不断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充分发挥“头雁示范”效应,有效提升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南区在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有庭必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2021年以来,市南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共出庭应诉24次,通过每年举办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能力。积极探索对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声、出解、出治情况进行评价并进行反馈,与市南法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评分数据共享,并纳入年底法治建设考核,倒逼行政机关加强行政诉讼出庭、出声、出解工作,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被动应诉向主动发声转变,让群众不仅“告官能见官”,而且“见官能见效”。

下一步,市南区将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以“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真正从“群众视角”强化工作举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样板区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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