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近日,市12348热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成功调处一起咨询服务合同纠纷,帮助市民李女士追回部分服务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女士被某情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宣传广告吸引,该公司宣称可提供专业情感指导,助力解决各类情感难题。因存在情感困扰,李女士遂与该公司签订情感咨询服务合同,并支付咨询费5000元。然而在后续服务过程中,李女士发现公司提供的“专业指导”多为空洞理论话术,未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与宣传承诺的服务价值严重不符。据此,李女士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咨询费,遭该公司明确拒绝。协商无果后,李女士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申请调解帮助。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纠纷事实,梳理各方诉求:李女士坚持认为公司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未提供任何有实质价值的服务内容,应全额退费;公司则认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咨询服务义务,拒绝退费。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为推动纠纷妥善解决,调解员秉持“依法调解、情理兼顾”原则,从法律与情理双角度开展沟通协调工作。一方面,向该公司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指出其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宣传承诺标准,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核心义务,李女士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及退费请求权;另一方面,也向李女士说明,结合公司已提供基础性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建议酌情协商退费金额,有利于纠纷高效化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李女士咨询费1500元,双方满意。
经回访,李女士已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收到退款,对12348热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所发挥的争议解决核心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平台“方便群众,高效解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