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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化解 | 工作调动退租难 调解热线解纠纷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6-28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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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12348热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为退租的陈女士要回租金和押金共计2万元。

陈女士来青工作,租赁一处房屋,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并向房东支付一年租金18600元及押金1550元,约2万元。刚过三天,陈女士的单位即调陈女士去济南工作,陈女士必须离开青岛,已租赁的房屋不再需要,想要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租金及押金2万元。房东提出,提前退租应扣除违约金(一个月租金1550元),陈女士不接受。双方僵持不下,陈女士拨打12348热线,申请调解平台帮忙解决纠纷。

调解员先后联系陈女士和房东,双方仍各持己见。调解员告知房东,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且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而非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陈女士解约的原因是单位工作调动,青岛的房屋的确不再需要,这种情况下建议房东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不要收取违约金。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房东同意放弃解约违约金,同意退还陈女士房屋租金和押金2万元。

调解员回访时,陈女士称已经收到房东退还的款项,并对热线调解平台表示感谢。她提到,偶然间听到12348法律热线,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打热线申请调解,没想到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切实解决了问题。她感叹热线“效率高,方便快捷,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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