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周海燕: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程序 提高立案效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2-28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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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青岛两级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线下难以开展工作时,积极发展“互联网+司法”的新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诉讼的全过程。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青岛市人大代表,段和段全球董事、段和段中国董事局副主席,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海燕提出具体建议:

 

一是提供网上立案的同时,优化线下诉讼服务,让当事人享受到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建议制作简单易懂的网上立案操作教程,当事人通过填写关键案件信息、诉讼要件即可自动生成相应电子诉讼材料;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提供立案指导,为不便不会网上立案的当事人提供帮助。

 

二是加强网上立案审核的监督力度,让网上立案更高效,让当事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建议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审核立案的程序性规定和期限规定,对退回的案件,一次性告知,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是建立立案审查负责制,避免不同的法官审核标准不一从而导致立案低效问题出现。建议建立立案审查负责机制,即若该案件不符合立案材料标准被立案法官退回后,该案件经过当事人调整后重新立案时,该案件在系统上重新提交时,该案件将由系统自动分配至原法官手中,仍归该立案法官审查。

 

四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建议对诉前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对实践中易形成批量诉讼的案件,如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案件、物业纠纷等,在加强与相关机构和公司沟通的同时,畅通立案渠道,从而实现无差别的网上立案服务。

 

五是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研讨如何有效将仲裁引入司法解决途径。建议拓宽争议解决路径,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仲裁,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联动,原告与被告在诉讼前能达成仲裁协议且该事项符合仲裁规则,则法院将相应立案手续直接推送至仲裁机构,通过仲裁定纷止争。

 

六是建设诉前调解自愿申请制度,明确诉前调解分案标准。诉前调解确实高效、便民,对减少诉讼、提高诉讼效率、诉讼费的缴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建立调解自愿申请制度,在立案时法院应当提醒双方当事人若想进行诉前调解则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若双方当事人同时提交申请则可转入诉前调解阶段,否则应当直接正式立案。其次是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经常会遇到久调不决的情况,浪费当事人的时间。因此建议规定诉前调解的最长时间,到期后系统自动转为正式立案。

 

七是形成先行案号,保障诉讼保全效力。建议法院在接到立案申请后立刻形成先行案号,当事人可以根据先行案号进行保全,当案号转为正式案号后,从而避免由于无法进行保全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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