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部分电能表检定周期的通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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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创新,维护电能贸易公平,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状态更换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区域内,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电能表状态更换试点工作。

本次状态更换改革试点工作流程严格依据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JG(鲁)106—2019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鲁)107—2020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实施规范(试行)》,根据相关检验数据和检定结论,经研究决定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区域内在用的1175只电能表检定周期延长4年。具体检定周期信息可查询网站:https://www.sd.sgcc.com.cn/ppm/m/article/content.jhtml?id=2286。

涉及调整电能表检定周期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对电能计量情况有异议,可联系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电话:95598)。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延长检定周期电能表的日常抽查和监测,持续跟踪其运行情况,确保电能贸易公平。

特此通告。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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