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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力推动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举措》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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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94460014866382849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2026-08-21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政策背景

    海洋经济是我市发展的优势产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纳入“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统筹推进。2026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6〕77号),明确“支持山东以青岛为核心打造国际知名的‘蓝色药库’创新研发和蓝色健康产业发展聚集区”,为我市依托海洋生物资源、抢占产业新赛道提供重大政策机遇。

    市市场监管局紧扣全市产业发展大局,综合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研究制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力推动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举措》,是我局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履行部门职责、推动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作为和重要举措。

    二、政策名称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力推动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举措

    三、出台目的

    文件旨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审评服务、检验检测、标准制定、质量品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构建覆盖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全链条的服务支撑体系,助力青岛打造“蓝色药库”创新研发和蓝色健康产业发展高地。

    四、重要举措

    主要围绕审评服务、基础能力、产业生态三方面制定十二条工作措施。在审评服务方面,通过构建市级药审对接服务机制并聚焦原创海洋药物、高端医疗器械、海洋化妆品及功能性食品四大方向,构建家门口常态化服务体系,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在基础能力方面,依托国家海洋生物制品质检中心等重点实验室,健全全链条检测评价体系并前移临床研究关口,筑牢源头创新支撑;在产业生态方面,通过打造“青岛优品”品牌矩阵、强化标准与知识产权保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激活产业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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