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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执法检查、涉企收费等方面,推出了针对性务实举措。4月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出台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举措。
二、制定目的和意义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16条重点举措。
三、主要内容
共四部分十六条,从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宽严相济的监管环境、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着手,实现为经营主体降本增效、保驾护航、减负松绑、发展赋能四个目标。
第一部分,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主要包括四项措施,分别是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实施“营业执照数字化”改革、规范“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管理、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四项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便利化措施,实现为经营主体降本增效目标。第二部分,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主要包括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约束、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强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实现为经营主体发展保驾护航目标。第三部分,营造宽严相济的监管环境,主要包括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提升服务性执法质效、积极探索经营主体监管模式,通过多项规范“监管”的具体要求,实现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的目标。第四部分,营造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主要包括优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保护、推进企业数据填报便利化、开展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多项务实高效的工作措施,实现为经营主体发展赋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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