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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法治宣传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部署,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场监管系统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度,着力增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使命感、坚决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贡献市场监管积极力量。
二、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紧紧围绕《公司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青岛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不断扩大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正风肃纪典型案例宣传、纪法知识专项学习答题等活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普法安排
(一)加强内部学法
1.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2次,相关局领导进行交流发言。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促使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鲜明导向。
2.全面落实日常学法制度,举办“处长讲台”活动,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就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实务、案例分析等进行授课。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对照普法内容,将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本处室、单位学法活动,提升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开展线上学法,充分利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局学法考法。按照工作人员学法年度计划,举办法治专题培训,执法人员每年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少于60学时。
4.开展节点学法,坚持利用“民法典主题宣传”“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统内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宪法、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社会普法
1.推动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全流程普法。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执法覆盖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抽查检验、专项整治等全方位全过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环节,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实现普法、管理、执法、服务有机融合。
2.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活动。积极参加青岛市第三届法治青风“谁执法谁普法”特色普法周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颁布实施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3.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青岛市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宣传培训基地和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智慧体验中心积极发挥“青岛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作用,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动法治青岛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持续升级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平台。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场监管法规通”“青岛市场监管服务通”“壮链强企”频道等服务平台的功能,打通市场监管与企业、产业“一对一”直通车,向市场主体精准普法,当好企业守法的助手、发展的帮手,为产业助力,为企业赋能。
5.加强以案释法推动共享共治。开展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通过典型案件发布和解读,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促进守法经营。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诉讼案件庭审直播,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程序意识,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线上线下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市局重点工作,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合力。定期研究解决普法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水平和实效。
(三)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对照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在立法过程中有效普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附件: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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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部门 |
重点宣传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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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规处 |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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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急处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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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用处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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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场主体处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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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价监处 |
《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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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反不正当竞争处 |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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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网监处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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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保处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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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告处 |
《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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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品协调处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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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生产处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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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食品流通处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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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餐饮处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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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特殊食品处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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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药品市场处 |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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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药品使用处 |
《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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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医疗器械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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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质量监管处 |
《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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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殊商品处 |
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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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农贸市场处 |
《青岛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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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特种设备处 |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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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计量处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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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标准化处 |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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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认证认可处 |
《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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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产权保护处 |
《商标法》《专利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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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产权促进处 |
《商标法》《专利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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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执法指导处 |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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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外资处 |
《行政许可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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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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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执法支队 |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执法办案涉及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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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他直属单位 |
履职过程中涉及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仅要对上述法律法规开展普法,还要对《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业务条线其他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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