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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按时领取的“几个重点问题”您得知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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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是一项规定动作,是国家从制度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和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及时进行资格认证,事关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也避免社保待遇被冒领风险。关于资格认证办理的热点问题,官方解读来了。

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每年认证一次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以下简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一年至少要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认证有效期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时间的次月起开始计算。

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会有什么影响?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超出认证期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

目前认证方式和渠道有哪些?

1.大数据认证。近年来,青岛市人社部门创新推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大数据认证服务模式,通过大数据认证平台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行为轨迹进行比对分析,平台自动判断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并自动完成认证,不需要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任何操作。目前,这种无感自动认证服务基本覆盖我市绝大多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2.手机刷脸认证。对于少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大数据认证平台无法获取其行为轨迹,并自动完成认证的,需要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自主认证。可以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或“爱山东”微信小程序刷脸认证

3.现场认证。青岛市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本市就近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进行自助或人工认证。

4.上门认证。对于领取青岛市社保待遇的高龄老人、重症病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联系本市就近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境外居住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如何认证?

在境外居住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APP进行刷脸认证,或者到使领馆申办《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后,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证明或该审核表邮寄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认证期快到了,会有提醒服务吗?

为确保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时领取待遇,对于领取资格认证即将到期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人性化设定了3个月的预警期,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自主认证。在此特别提醒,如待遇领取人员手机号码、居住地址发生变化,请及时到本市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避免因无法接到提醒通知而造成认证超期,影响社保待遇领取。

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死亡或者服刑情形的,家属应当如何办理?

《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如何处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市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在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市人社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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