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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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缴费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出台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此政策将于2021年底到期。另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社保费,即2022年度起不能再补缴之前年度欠费。

在此,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提醒尚未足额缴费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及时在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账户中存足缴费资金,以确保扣款成功,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我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网点。

  

税务部门主要缴费渠道及操作步骤

 

1.“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

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2.微信APP(“城市服务”)

打开微信APP——支付——“城市服务”,选择热门服务“社保综合”——“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3.支付宝APP(“市民中心”)

打开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办事大厅——查看“社保”——点击“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4.税税通APP(“个人办税”)

打开税税通APP——点击“办税”——个人办税——点击“灵活就业、居民社保费”——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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