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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推进“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改革试点仲裁维权再加速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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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重要指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山东省率先承担“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改革试点工作,组建专业速裁团队,推进仲裁维权再提速。

制度创新:突破传统办案模式

牢牢抓住案件繁简甄别、完善程序衔接、科学配置人员、速裁机制运行等环节,实行“繁简分流+程序转化”双轨制。制定繁简分流规则,在原有农民工、“三期”女职工速裁范围基础之上,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全部纳入速裁方式审理。此外,对要求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未涉及金额给付类案件,也纳入了速裁程序处理。尽量减少开庭次数,将缩短答辩与简化庭审、文书相结合,实现速裁案件“快立、快调、快结”。

效能提升:办案周期缩短40%‌

明确速裁案件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应调尽调,调解成功后,进行仲裁审查确认。对调解不成的,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大幅缩短原法定45日审理期限。无法调解成功的案件,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适用终局裁决。对于出现相应情形导致案件复杂,不宜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的,可进行程序转化,推动双方纠纷妥善化解。自2025年8月实行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40%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平均结案时间27天,办案周期缩短40%以上。

服务升级:打造维权服务新模式‌

突破传统文书送达模式,依托我市“智慧仲裁”的信息系统,把仲裁活动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优化远程视频开庭,采取异步庭审、文书预约送达、电子送达等功能,构建全时段、多渠道的便捷服务体系。作为全省首个实现“24小时不打烊”文书送达平台,当事人可自助选择领取方式,便可在任意时段领取法律文书,保障当事人获取仲裁服务的便利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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