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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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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业态经济在提高劳动者收入、促进就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全面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9部门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从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制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措施。2024年,9部门共同开展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优化劳动保障服务。

(二)提供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推动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政策文件,为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三种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引导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同时,我们正在积极推广“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该平台集合劳动合同在线订立、储存、查询、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快递、新业态等行业提供劳动合同(协议)示范文本,实现“零跑腿”“零成本”的“非接触式办理”,营造便民利企、诚信用工的良好营商环境。

(三)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同时,我局持续优化劳动用工备案事项办理流程,实现全程网办、数据共享,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提质增效。

(四)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全面推广“岛城安薪码”网上举报投诉平台,“7×24”小时全天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现举报投诉“零门槛”受理,高效率高质量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平台接收举报投诉线索15000余条,有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效率。同时,接续开展“春雷行动”“安薪行动”“铁拳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紧盯关键节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专项行动中,重视发现新就业形态违法用工问题。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二是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系列指引指南应用,引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公平制定平台劳动规则,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水平。

三是大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依法、及时处理劳动者投诉,加大对新就业形态领域的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事业顺达,万事如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杜金艳,联系电话:8591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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