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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地博士人才保留与发展综合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从本土博士人才“经济、职业、生活、社会认可、政策”多维度着力,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真金白银”引才,缓解本土博士经济压力
(一)提供竞争性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为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我市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政策,两项政策内容分别为对来青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1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两项政策的申领范围包括在我市首次就业或创业的本地博士。
(二)提供奖金补贴。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博士人才,青岛市在人才工程设置上提供奖金补贴。对入选“青岛拔尖人才”的给予每月2000元的资助;对入选“青岛产业领军”的分三类项目给予最低4000元/月的资助;对获得“青年科技奖”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此外,我市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对在站(基地)博士后每月发放7000—13000元生活资助,对于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享受25万—40万资助,符合条件的本地博士均可申报。
二、全链条育才,支持本土博士职业发展
(一)支持本土博士开展科技攻关。青岛市设立自然学科基金,从本地博士创新创业活动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出发,支持本土青年博士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助力本土博士发展。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为: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科研诚信良好,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科技人员。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在青岛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及其他具备科技研发能力的单位。目前我市首先启动青年项目和原始探索项目申报。青年项目支持未获得过国家、省、市等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在2023年组织的首批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支持青年项目150项,占总数的60%。
(二)完善青年博士支持政策。青岛市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若干措施》,从强化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减轻青年科技人才负担、强化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若干措施,支持青年博士挑大梁、当主角。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做好人才政策宣讲,拓展政策获知途径和范围,鼓励青年博士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人才工程,助力青年博士发展。
(三)支持申报青岛市人才工程。青岛市鼓励支持本土博士申报青岛市人才工程,对在管理期内产业领军人才和行业拔尖人才提供人才津贴和项目资助。一是青岛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化工及传统制造业、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选拔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根据申报项目水平,分三个世界一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层次,授予“青岛产业领军人才”称号,每年评选60名左右,管理期为4年。二是青岛市围绕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社科文化、现代农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对外工作、基础研究等行业领域,选拔优秀人才授予“青岛拔尖人才”称号,每2年评选一届,每届300名左右实行总量控制,管理期为4年。
(四)落实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青岛市积极落实省人社厅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自青岛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青工作的博士后,最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青岛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最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三、改善提升生活质量,满足博士人才生活需求
(一)改善居住条件。一是优化调整人才住房政策。2023年6月,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人才住房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降低申请门槛,扩大分配范围,在青岛市范围内工作、没有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无房人才即可申请人才住房;提升优惠力度,减轻人才负担,将租赁型人才住房优惠租金面积提高至原来的1.5倍,减轻人才的住房消费负担,提升人才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建设博士人才住房项目。我市先后在西海岸新区建设了古镇口核心区海创融园·博士邨、海智融园·博士邨,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新天地·博士邨等人才住房项目,重点吸引以博士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
(二)改善公共服务设施。一是加强医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我市实施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医疗服务能力倍增、质量倍增、效率倍增,为博士人才及其家庭成员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先后建成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二期、青大附院国际医疗中心等一批高水平医院,全市三级医院达到36家。引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市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改善教育公共服务。我市实施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印发《在青高校服务地方活力绩效评价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在青高校服务地方活力绩效评价遴选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的通知》,重点围绕全市24条产业链遴选出了50个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建设,同时发布建设任务书,在博士人才等毕业生留青率等方面设定具体任务要求,引导鼓励在青高校毕业生留青发展。
(三)丰富博士人才业余生活。一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为了改善城市居民文化生活质量,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吸引博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留青,我市各级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日益殷实,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了便民文化圈。二是提供体育休闲公共服务。对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范围内的本土博士人才,在我市公布的公共体育场所可以免费进行健身服务。
(四)举办公共活动,助力博士融入青岛
(一)举办“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邀请包含在青高校在内的在读博士和已取得博士学位并与我市用人单位有项目合作意向的已毕业博士研究生参加“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活动涵盖人才政策宣讲、校企合作交流、人才项目洽谈、实习岗位推介、人才“引育留用”成果展示等,沉浸式对接体验我市产业发展实力和人才成长生态,全方位展示青岛城市风貌、产业特色、文化底蕴。
(二)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实施精准供给,免费开放公共文化场馆,每年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万场次,给本土博士提供了更舒心的文化服务,让更多博士人才走进文化场馆,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三)优化博士创业人才服务供给。出台实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便利度19条举措,提升博士人才对接服务能力。积极布局青岛博士创新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中心等一批高端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累计孵化企业591家。
(五)政策持续评估和调整,提升博士人才吸引力
一是建立人才政策落实评估机制。科学设计人才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对现行人才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深入考察人才政策产生的综合效益。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发挥社会和专家团队作用,有效监督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全面提升人才政策落实效率。针对博士人才反馈人才政策享受多次跑、多头跑等问题,创新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人才服务一件事”联办平台,积极推行人才政策“网上办”“移动办”和关联事项“一事全办”,博士一次性安家费等61个事项实行“一网通办”,30个事项实行“移动办”,人才办事便利度得到全面提高。
三是全面提升人才政策感受度。针对人才政策申请资料多、程序繁琐等问题,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对学历确认、住房补贴申领等13个人才需求高频服务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站办理”,实现减材料47%、减时间80%。
作为担负众多国家战略的青岛,比任何时候更需要引进集聚大量博士人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人才强青”计划,通过政策优化和资源配置,加强对本土培养博士人才的支持和激励,确保青岛市在激烈的全球人才竞争中保持优势。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事业顺达,万事如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信龙,联系电话:859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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