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创在青岛”2022创业能力提升五大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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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932065608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成文日期 2022-08-22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2〕8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青发〔2020〕1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2〕4号),加快推进创业城市建设,打造全链条创业服务模式,现就实施“创在青岛”2022创业能力提升五大攻坚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围绕创业城市建设,进一步集成政策、集聚资源、构建平台、提升服务,归拢整合贯穿我市创业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服务生态,全力打造青春之岛、创业之城,争创全国创业示范城市。到2022年底,城市创业活跃度显著提升,全年扶持创业3万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6万人以上,引领大学生创业3000人以上,创业担保贷款规模不低于13亿元。

    二、实施时间

    2022年8月-12月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创业启航行动

    1.开展创业知识竞赛活动。建立创业创新知识题库,面向社会、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创业创新知识的宣传和学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创业知识竞赛,激发全社会学习创业创新知识、参与创业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2.强化创业指导服务。组建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成功企业家和社会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为有创业意愿的各类群体提供政策讲解、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咨询、融资服务等多种指导和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咨询问诊、评审评估、融资上市等精准创业服务。

    3.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面向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强化创业创新教育,开展“创业导师进课堂”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全年引领大学生创业3000人以上。

    4.打造“创业第一课”公益培训讲堂。面向全市创业者、准创业者、创业服务者定期组织创业创新公益培训,旨在传授新理念、打开新思路、谋求新发展,降低创业成本、规范创业路径,推进创业创新服务工作走深走实。全年组织各类培训课程不少于30场次,现场参训学员不少于3000人次,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辐射人群不少于100万人次。

    (二)实施创业护航行动

    5.落实新一轮创业扶持政策。统筹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对首次创办、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创业实体,分别按照个体工商户等市场实体6000元、小微企业1.2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增加补贴额度,创业补贴最高3万元。

    6.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以及10万元以下贷款的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担保服务。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流程,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力度,全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3亿元。

    7.制定新一轮创业培训政策。对纳入创业培训政府补贴范围的人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创业培训,线上主要培训创业意识和网络创业课程,线下培训包含创业知识讲堂培训、创业场景模拟培训和创业实训。面向社会认定一批具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培养一批创业讲师和创业培训师,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绩效。

    (三)实施创业领航行动

    8.加快创业总部建设。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等方式,将创业总部打造成青岛创业城市建设的总部枢纽、市委“青创十条”功能承载核心区、建设全国创业示范城市的践行区,发挥在创业城市建设中的信息聚集、资源配置作用,辐射带动全市创业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9.推进“创业一件事”“一个场景”建设。打造实时在线的“创业一件事”联办平台,集聚国家、省、市、区(市)级创业创新扶持政策,链接全市创业创新资源,帮助创业者一键对接所需创业服务。建设创业“一个场景”,为创业者打造包括工商注册、社保开户、税务开户、员工招聘、企业经营、投融资、企业上市,以及企业退出、清算、破产注销等贯穿创业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场景和体验场景。

    10.组建青岛市创业者联盟。成立以创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创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青岛市创业者联盟,在市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指导下,为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政策、培训、项目、融资等跨界融合的“一链式”创业服务,助推创业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创业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四)实施创业远航行动

    11.组织高端创业训练营活动。遴选招募100名优秀创业者,视情赴先进城市或在青岛市对标产业进行实地考察学习,通过实训拓展产业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整合行业资源、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促进创业者在产业内互联互通、资源对接,形成在产业链上下游的聚集和联动,提升我市中高端创业者综合竞争力。

    12.参加国家、省级双创活动。在全市范围遴选、推荐优秀创业服务、创业成果和创业项目,参加全国、全省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扩大我市创业创新工作在全国、全省影响力,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示范城市。

    13.举办创业创新大赛。举办2022中国(青岛)国际菁英创业创新大赛、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承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选拔赛和总决赛等赛事活动,遴选扶持优秀创业项目落地青岛,营造我市浓厚创业创新氛围。

    14.丰富创业活动。密集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创业思享会、创业路演、创业咖啡、投融资对接大会等丰富多彩的创业活动,推动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创业创新积极性,推动形成创业创新热潮。 

    (五)实施创业引航行动

    15.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开展创业明星、返乡创业带头人等典型评选,按最高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组织青岛市十大创业导师、创业城市典型案例选树活动,激发创业带动就业内在动力。

    16. 培育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制定出台《青岛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对经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认定的市级载体根据孵化绩效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再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17.开展市级创业型城区、创业型街道(镇)和社区(村)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市级创业型城区、创业型街道(镇)和创业型社区(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学设置评价指标,2022-2023年争取创建2个市级创业型城区、10个市级创业型街道(镇)、50个创业型社区(村)。

    18. 开设一批创业宣传栏目。开展创业政策“四进”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高校、进园区、进社区”,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政策宣传,推动创业政策通达“零距离”。通过在电视台、电台开设“创在青岛”“了不起的创业者”等专栏,开展创业故事宣传,培育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城市创业文化,激发全市创业创新创造活力。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要按照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发扬“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工作作风,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行动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各区(市)要大力总结和宣传创业服务的有效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事迹,引导全市创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主动推送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区(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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