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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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891169961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成文日期 2022-05-30
  • 发布日期 2022-05-30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2〕4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目标任务,聚焦重点区域

    (一)保持务工规模稳定。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下同)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青岛市内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降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青就业规模不降低。

    (二)聚力聚焦重点区域。将青岛市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加大大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对脱贫人口劳动就业状态实施动态监测,对办理失业和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有就业意愿的,全部纳入青岛市就业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及时提供就业援助,促进尽快就业。开展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关爱行动,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二、落实帮扶政策,拓宽就业渠道

    (三)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与陇南、定西劳务协作对接,丰富拓展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在此基础上,各区(市)可与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劳务协作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跨区域劳务合作基地(工作站),更大规模引进劳动力资源,特别是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劳动力。要落实输入地稳岗责任,建立岗位需求清单,在中西部市、县开发劳动密集型协作项目,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四)加强省内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建立协作双方区(市)级协调、区(市)组织、职校培训、定点安排、跟踪服务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组织用工企业定向吸纳脱贫劳动力,推动脱贫人口实现县外省内就业。充分利用就业帮扶直通车,多渠道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实现省内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精准对接。

    (五)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积极挖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工潜力,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过程中,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从事相关工作。各区(市)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打造乡创平台,建立一批返乡创业服务平台、返乡创业园,开拓返乡入乡创业空间。大力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重点面向农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着力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

    (六)开展“雨露计划+”行动。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面向脱贫人口初、高中毕业生招收技校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开展东西部协作地区技工教育帮扶工作,新招西部协作脱贫地区技校生,给予帮扶优惠政策;加强技工院校涉农专业建设,招生培养现代农业技能人才。

    (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政策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制定公布就业帮扶政策清单,细化优化经办流程,加强政策主动宣传和落实服务,便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申请享受。

    三、加强组织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八)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就业帮扶的责任。各区(市)要将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凝聚多方合力,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乡村就业信息员、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各类就业帮扶力量作用。

    (九)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区(市)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乡村振兴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共同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监测和工作调度。发展改革部门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农业农村部门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等农村劳动力务工增收。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纳入对各区(市)的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十)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特色劳务品牌建设活动,实施培育土本特色劳务品牌计划。立足青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和重要民生领域,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培养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和乡村振兴,带动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转移就业。组织动员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树一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典型,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青岛市发展和

    社会保障局        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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