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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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733509283663356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2-09
  • 发布日期 2022-02-09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2〕1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和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字〔2020〕42号),拟定于2022年3月起,由市和区市两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两级政法、司法、总工会等部门对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进行拟聘初任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街道(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会组织和社区(村)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站(以下简称联调工作站)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调解员。

    (二)培训方式

    采取市局与区市局相结合、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进行培训。线上培训,由学员自行登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平台(网址:http://hrsswb.qingdao.gov.cn/qdldzc/)进行自主学习。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调解员拟聘初任培训的线下培训由市局会同政法、司法、工会等部门共同承办,区局予以配合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调解员的能力提升培训和其他区市调解员的拟聘及能力提升培训由区市会同政法、司法、工会等部门承办,时间由区市自行安排,提前报市局备案,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提供培训教材和师资力量。具体培训时间与市局尽量分开,于7月底前完成。

    二、市及区市仲裁机构联调工作站调解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区市仲裁机构联调工作站调解员,约100名。

    (二)培训方式

    由市局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联合进行线上和线下培训。于8月底前完成。

    三、全市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盟调解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盟调解员。

    (二)培训方式

    以调解组织自行组织为主,市及区市局指导和参与,灵活确定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四、全市工会干部等调解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工会干部调解员。

    (二)培训方式

    市属工会干部调解员培训由市总工会牵头组织,我局配合进行线下培训,约培训120人。

    区市属工会干部的调解员培训工作,由区市局会同区总工会组织,并报市局备案。

    除市及区市局牵头培训以外,各区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应主动参与配合本区其他部门牵头组织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不断发展壮大各类调解组织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徐玮玮,联系电话:82669725)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