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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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4704350133554223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2-09
  • 发布日期 2022-02-09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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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现就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等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划备案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及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各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研究制定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填写“2022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附件)电子版,于2022年2月18日前发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继续教育邮箱/qdrsjjj@qd.shandong.cn,进行备案。

    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中,“学习方式”统一填写线上”或“线下脱产、线下业余”(工作时间内参加线下培训的为线下脱产,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线下培训的为线下业余)。在“是否向社会公布”栏,单位内部人员培训、不向社会招生的要填写“”。

    二、班次核准

    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次核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即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www.qdjxjy.org.cn/,以下简称市继教平台)来完成。各单位在做好本年度继教项目计划备案的前提下,拟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时,务必在开班3个工作日前,登录市继教平台(首次登录时须注册),点击“班次管理→开班前申报”,填写 “2022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以下简称核准表)的全部信息,待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下载保存核准表。

    核准表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培训班名称”要填具体名称,不多于10个汉字;“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最多填5行即可;“办班目的和作用”可简化为两三句话,其他信息必须填写齐全;“填报时间”及“主管单位意见时间”要填写实际上报日期。“培训班课程表”要填写每次课程信息,且须填写班主任姓名及手机号;上课日期、时间若有调整变化时,应在开班前重新提报核准表。

    培训班结束后,通过市继教平台提报审核材料、打印电子培训证书。即登录市继教平台后,点击“班次管理→结业后材料提报”,举办线下班的单位上传“核准表、学员名单电子版,上课签到表照片”等材料;举办线上班的单位上传“核准表、学员名单、学习过程记录截图(每个班3张)”等电子版材料,待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电子培训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备案工作,要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本部门、行业、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研究制定好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做到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在规定时限内提报。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继续教育顺利实施,承办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班的单位,培训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须同时提报《疫情防控预案》PDF扫描件电子版,其内容应包括:承办单位,学员人数,教室通风消杀、体温检测、间隔就座、全程佩戴口罩、发现异常紧急处置等措施,承办单位负责人及手机号、培训班负责人及手机号,承办单位盖章等。

    (三)今年组织往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作为今年一般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进行计划备案和班次核准,并只能采取集中培训方式。

    (四)未提报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未经核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不予登记认可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附件:2022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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