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技能人才与产业融合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有关处室、局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技能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技能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着力培育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技能人才队伍,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塑造高技能人才培养新引擎
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和平台辐射作用,持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力争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力争2023年技能人才占产业工人队伍比例达到5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2%。
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五项机制:一是目标考核机制,加强计划跟踪指导及调度通报;二是评价衔接机制,为技能人才评价提供新平台;三是竞赛及荣誉晋升机制,支持通过竞赛和获得荣誉晋升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四是引进跟踪机制,全面统计全市各单位引进技能人才数量;五是行业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对接和数据归集。
2.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评选奖励和宣传力度,定期公布高技能领军人才名录,强化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人才培养平台辐射带动作用。认定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突出发挥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能培训、带徒传技、技能攻关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绩效评估并给予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二)打造职业技能提升新高地
目标任务: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贯穿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全过程的新录用人员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力争每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10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
工作措施:
1.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政策,落实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2.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基础作用、社会培训机构支持作用,动态发布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强化技能培训服务和导向作用。
3.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院校机构合作创建职工培训中心,按规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供给能力。
4.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支持应急、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开展安全技能、特种作业、工业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跨境电商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重点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5.紧贴行业特点分类研究制定专项培训政策,围绕我市产业体系建设,聚焦13条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及新就业形态行业开展技能培训,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精准赋能产业发展。
6.强化政策宣传和服务,持续开展走访企业、政策宣讲活动,建立企业服务微信群,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提供培训政策服务,提高培训政策知晓度和惠及度。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三)推进技能评价改革新模式
目标任务:健全以准入类职业资格评价为示范、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体、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补充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围绕支柱产业、重点用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以企业自主评价为重点、第三方评价为突破口,着力提升技能评价供给能力,为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助力赋能。力争每年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万人以上(其中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2万人),力争到2023年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现全覆盖。
工作措施:
1.全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面。一是集聚行业部门合力。建立10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企业自主评价推进协调会,支持行业部门组织发动本行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共同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发挥区市人社部门作用。将相关职责下沉,支持区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的自主评价工作,开展政策宣传、接受企业备案申请、组织备案评估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管和质量督导。三是强化自主评价备案服务。面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拉单列表落实责任,确保做到宣传到位、发动到位、指导到位。统筹规划分期举办培训班、现场推进会,指导企业自主开发制定企业评价规范。四是贯通培训评价全链条。鼓励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在评价前对职工组织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畅通企业培训、评价、补贴通道,实现培训和评价双融合、双推动。
2.稳慎推动社会第三方评价组织技能等级认定。指导我市首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青岛市技师学院积极开展社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确保社会培训评价工作出经验、见实效。加快开展技工院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及时发布第二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提高社会培训评价供给能力。全面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
3.建立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结合产业发展涌现出的新职业、新岗位,鼓励行业头部企业、社会组织和技职院校参与行业企业岗位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相应题库的开发编制工作,提高开发效率,缩短开发周期,快速形成成果,提高技能人才评价供给能力。
(责任部门: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构建多层次技能竞赛新格局
目标任务:积极承办各类高层次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创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广泛发动开展百万技能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强化大赛引领作用,进一步培养选拔技能人才,展现青岛技能精英风采,助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措施:
1.修订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强化高层次大赛组织管理,提高技能竞赛选拔和引领作用。
2.积极组织承办山东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我市技能大赛组织能力和影响力。
3.强化青岛技能精英大赛主体作用,创新举办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暨上合组织国家地区邀请赛,拓展办赛方式,协办主体、资金来源。
4.强化各市区、行业企业基础作用,建立完善市、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征集编制发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目录,加强与省技能竞赛体系对接,对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给予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广泛性技能竞赛比武,实现以赛促训,促进技能竞赛与产业发展需求融合。
5.强化赛项与产业发展融合对接,鼓励和围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开展技能竞赛和设置赛项,加大对重点赛项的支持力度。
6.加强竞赛服务和管理,探索制定技能竞赛赞助资助管理方法,实施竞赛备案管理,落实参赛人员荣誉、技能评价等政策衔接。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五)形成技能人才激励新机制
目标任务: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力度,推动拓展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行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收入水平,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工作举措:
1.组织开展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拔尖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等项目评选,将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表彰奖励范围。
2.落实高技能领军人才根据我市人才分类标准,享受相应生活服务保障待遇。
3.开展企业工资分配调查,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管理序列、专技序列、技能序列的薪酬分配体系。结合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
4.推行实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技校教师、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进一步拓展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人才开发处、劳动关系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六)激活技工教育发展新动能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办学理念先进、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公办民办有机融合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示范区。重点培育30个产业急需、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技工教育特色品牌专业,专业设置与主导产业匹配度75%以上。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3万人以上,每年输送技工院校毕业生7000人以上。
工作措施:
1.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技工院校提档升级,落实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实现技工教育量质提升。
2.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专业链对接产业链,实施“一班一企”产教融合,引导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建设一批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共招学生员工、共克技术难关、共参专业建设、共建课程体系、共设实训基地、共组师资队伍、共促实习就业。
3.推动创新发展,探索实施毕业生初次在青就业创业专项奖励,鼓励建立校际使用联盟,扩大高级工及以上培养比例。
4.强化制度激励,鼓励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持续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5.推进技工教育联盟发展,建立政策共享、优势互补的技工教育发展机制。对接胶东经济圈职教改革,探索开展师资培训、教学研讨、技能竞赛交流。
(责任部门: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
(七)创响青岛工匠技能新品牌
目标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实施“青岛工匠”品牌系列宣传,打造“一平台一网络一窗口”技能人才服务体系。
工作措施:
1.实施高技能人才“响亮”行动,开展“青岛工匠”品牌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技能大师、振超技能大奖、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各类技能人才的表彰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扬劳动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大力营造技能人才发展社会社会氛围。
2.创新技能人才服务方式,打造“青岛工匠”技能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技能人才库,完善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研究室、人才开发处、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必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作为高技能人才主导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全局谋划和统筹指导,将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推进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切实强化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实施,按照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勇于创新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机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改革性问题,找准症结,强化对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