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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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9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2938208,传真:0532-82938016,电子邮箱:qingdaoshirenfangban@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抓好,在工作中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国防动员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和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青岛市国动办严格执行信息日常审批发布机制,积极主动公开国防动员信息,提升群众对国动动员关注度和了解度。全年通过青岛政务网、国动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800余条,涵盖公文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各类信息。网站年度总访问量达167960人次。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社区居民和媒体记者听取“优化营商环境”讲座,现场观看人防工程,互动交流国动话题。发布《动动小课堂》宣传动画,以直观、生动、趣味且具有观赏性的动画,对防空防灾警报试鸣、防空地下室停车位等知识进行普及。

(二)依申请公开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度共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51件,正常办结51件,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国动办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及时更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信息,更新完善栏目设置及信息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信息等内容的更改和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三校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用好青岛政务网和青岛市国动办门户网站两大阵地,按照全市统一规定,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各相关模块内容,发布第一手国防动员工作动态,持续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积极运用 “青岛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转发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发布市国动办工作动态,设置互动交流、依申请公开等模块,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发布护民之盾APP,集信息发布、疏散告知、在线宣教于一体,可为广大民众推送就近人防工程、附近应急避难场所、宣教场所位置和导航服务,成为国防动员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五)监督保障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人。调整规范主动公开基本信息目录,编制《青岛市国动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公开。根据保密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80.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0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1

0

0

0

0

0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的认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履职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主动性还要提升。二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办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此项工作更好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我办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国防动员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和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充分用好线上公开主阵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开展一系列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等线下活动,从企业需求出发,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准确全面详细的政策讲解;常态化期开展服务企业送政策活动,通过技术指导、现场服务等方式,公开宣传便民惠企政策,现场答疑解惑。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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