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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相关规定和《山东省人防系统权责清单》,人防系统其他权力事项“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进鲁项目登记”和公共服务事项“人防专业资质企业信息查询”已取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