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为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工具的支农效应,服务蛋鸡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经研究,确定在即墨区、平度市开展鸡蛋期货价格综合保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鸡蛋、鸡饲料(豆粕、玉米)。
(二)投保主体。存栏蛋鸡10000只以上的依法养殖的蛋鸡养殖场(户、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提供防疫免疫记录证明;项目分期实施,参保主体可分期投保,存栏蛋鸡500000只以上的最多投保两期。
(三)实施范围。即墨区、平度市。
(四)保险内容。项目分为鸡蛋期货价格保险和鸡饲料期货价格保险,参保主体需要同时投保,并在保单中列明养殖的蛋鸡和鸡蛋、鸡饲料对应数量关系。
1.鸡蛋期货价格保险
(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鸡蛋期货理赔结算价格低于鸡蛋期货目标价格,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金额
单位保险金额(元)=鸡蛋保险目标价格(元/公斤)×每羽蛋鸡每月产鸡蛋数量(公斤)
保险鸡蛋的目标价格参照约定鸡蛋期货主力合约的价格及价格走势,由投保主体和保险机构协商,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备案后,在保单中载明。
参考青岛市蛋鸡行业养殖水平确定,每羽蛋鸡每月产鸡蛋数量为1.5公斤。
(3)保费标准
单位保险费(元)=单位保险金额(元)×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与保险期间相关,参保主体可自主选择投保周期。
保险期间 |
保险费率 |
1个月 |
4% |
2个月 |
5% |
3个月 |
6% |
(4)赔偿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赔偿:
单位赔偿金额=(鸡蛋保险目标价格-鸡蛋理赔结算价格)(元/公斤)×每羽蛋鸡每月产鸡蛋数量(公斤)
赔偿金额=单位赔偿金额×保险蛋鸡数量
鸡蛋理赔结算价格=min(保险期间内约定鸡蛋期货主力合约各交易日收盘价,增强价格)的算数平均值/500
增强价格=目标价格-目标价格×保险费率×系数(系数≥40%)
2.鸡饲料期货价格保险
(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以下情况导致保险蛋鸡养殖场(户)饲料价格上涨,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①当玉米价格上涨,玉米期货理赔结算价格高于玉米期货目标价格;
②当豆粕价格上涨,豆粕期货理赔结算价格高于豆粕期货目标价格。
(2)保险金额
单位玉米保险金额(元)=玉米保险目标价格(元/公斤)×每羽蛋鸡每月玉米消耗量(公斤)
单位豆粕保险金额(元)=豆粕保险目标价格(元/公斤)×每羽蛋鸡每月豆粕消耗量(公斤)
保险玉米、豆粕的目标价格参照约定玉米、豆粕期货主力合约的价格及价格走势,由投保主体和保险机构协商,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备案后,在保单中载明。
参考青岛市蛋鸡养殖水平确定,每羽蛋鸡每月玉米消耗量为2公斤、豆粕消耗量为1公斤。
(3)保费标准
单位保险费=单位玉米保险金额×玉米保险费率+单位豆粕保险金额×豆粕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与保险期间相关,参保主体可自主选择投保周期。
保险期间 |
玉米保险费率 |
豆粕保险费率 |
1个月 |
3% |
3.5% |
2个月 |
4% |
5% |
3个月 |
5% |
6% |
(4)赔偿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赔偿:
单位赔偿金额=单位玉米赔偿金额+单位豆粕赔偿金额
单位玉米赔偿金额=(玉米理赔结算价格-玉米保险目标价格)(元/公斤)×每羽蛋鸡每月玉米消耗数量(公斤)
单位豆粕赔偿金额=(豆粕理赔结算价格-豆粕保险目标价格)(元/公斤)×每羽蛋鸡每月豆粕消耗数量(公斤)
若玉米理赔结算价格低于玉米保险目标价格、豆粕理赔结算价格低于豆粕保险目标价格,上述公式中对应的玉米、豆粕赔偿金额为0。
赔偿金额=单位赔偿金额×保险蛋鸡数量
玉米理赔结算价格=max(保险期间内约定玉米期货主力合约各交易日收盘价,增强价格)的算数平均值/1000
豆粕理赔结算价格=max(保险期间内约定豆粕期货主力合约各交易日收盘价,增强价格)的算数平均值/1000
增强价格=目标价格+目标价格×保险费率×系数(系数≥40%)
(五)保险蛋鸡数量。保险蛋鸡数量为投保时投保主体的存栏蛋鸡数量,依据投保主体提供的防疫免疫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确定,具体在保险单中载明。
(六)实施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至2023年12月。鸡蛋期货价格保险和鸡饲料期货价格保险须同时投保,保险期限保持一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主体、保险机构协商确定,以保单载明为准。
(七)保费补贴比例。青岛市级财政补贴80%(补贴上限2000万元),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等外部资金补贴10%,投保主体自担10%。
(八)保险承办机构。本项目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办。
二、操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区(市)有关部门要与保险承办机构紧密结合,早发动、早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保险政策宣传和引导,使参保养殖户、组织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提高投保率。
(二)组织投保。坚持尊重养殖户意愿与提高组织化程度相结合,发挥基层动监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投保。
(三)张榜公示。对于组织投保的业务,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保险承办机构应当制作分户投保清单,并按照相关要求在各镇(街)以村(居)为单位,对分户投保清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承保公示。
(四)签订保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投保主体与保险承办机构签订保单,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
(五)公开信息。保险承办机构按规定在村(居)公开栏,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六)组织理赔。保险承办机构应按照“实事求是、理赔到户”的要求,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处理赔案。保单到期后,保险承办机构应协调期货公司出具期货结算单,若触发保险责任,保险承办机构应在3日内将理赔金额通知被保农户并通过理赔系统代农户报案索赔。保险承办机构与农户达成赔偿一致后10日内完成赔付。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履责,密切协作,推动鸡蛋期货价格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提高风险保障程度。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关政策和保险条款的宣传。在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居)应配合保险承办机构在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保险条款,播放由保险承办机构统一制作的宣传音频,引导广大养殖户及组织明明白白参加保险,提高投保率和透明度。
(二)健全工作制度。区(市)要发挥好镇(街)、村(居)的作用,为承保、理赔工作提供协助。保险承办机构要完善档案制度,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等基础资料的建立工作;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以正式文件或简报形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当年鸡蛋期货价格综合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情况以及期货交易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强风险管理。保险承办机构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优化承保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时效,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综合费用率不得超过20%。保险承办机构要强化风险防范,为投保主体提供以期货市场价格为参照的价格保险,应向期货公司购买同一品种场外期权。价格保险的目标价格、采价期等相关要素须与同一品种的场外期权行权价格、采价期等相关要素严格对应。保单、理赔等信息要按要求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并接受相关部门合规性检查。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规〔2022〕1号)文件执行。所需市级财政补贴从已下达相关区(市)的中央特色险奖补资金中统筹安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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