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助力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青自然资规(规)字〔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选址、规模、使用、监管等事项作出了规定。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经营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其土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生产直接关联的保鲜、冷藏储存库(经营性冷库除外)作为农业生产的辅助设施,经营者需按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备案用途使用。《通知》要求,经营性粮食存储、冷藏库纳入建设用地管理,不能作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使用,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二)关于农村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省有关部门要求,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依法依规将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土地纳入不动产登记,维护合法权益、服务城乡发展。工作中,坚持做到:一是规范登记标准、畅通办理路径。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不动产产权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从登记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审核要求、收费标准方面统一全市登记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法规开展登记工作;二是优化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可通过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及查询;同时,延伸实体登记窗口,登记窗口已延伸至镇(街道)自然资源所、金融机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登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针对年满70周岁等老弱病残登记申请人提供免费登门见证服务等。
(三)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工作。2023年以来,我市以获批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整市试点为契机,推动农村产权全面进入平台交易。2024年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达32.7亿元,同比增长104%,居全省首位,线上交易额达到9.89亿元,助力村集体增收节支4580万元。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情况交流》刊发我市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先进经验,副省长陈平批示总结推广我市农村产权交易经验做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成立“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等2项指导性文件和49项制度体系文件,形成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改革框架。二是搭建交易体系。依托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2400万元购买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联合青岛银行投资226万元打造全省首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一网式”交易平台,实现了交易委托、交易审批、交易挂牌、组织交易、交易合同、交易资金结算、归档备查、交易后项目跟踪全流程电子化、全线上交易。全市“四级联动、两级交易”“六统一分”交易运行体系初步建成。三是推动“应进必进”。相继印发《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攻坚提质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涉农区(市)要按照现行有效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压实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应进必进”责任,提升线上交易比重,纳入全程监管,实现规定范围内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将“应进未进”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发现问题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创新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为破解农村融资难题,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担保融资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3号),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担保融资工作。2014年,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联合原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印发《青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部署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国务院原副总理汪洋、中农办原主任陈锡文等领导同志对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的制度设计给予了肯定性批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宣讲等形式,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不动产登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政策宣传,科学引导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耕地保护,推动农村产权积极进入平台交易。认真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发展秩序。
(二)争取上级支持。冷库等设施农业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外地经验看,需国家或省授权开展试点,需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下一步,我们根据国家或省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相关试点,探索开展设施农业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等相关工作。
(三)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升级扩能。充分发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制度体系,加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拓展交易领域,今年6月底前实现规定范围内的农村产权100%进入平台交易。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力争设施农业抵押贷款工作尽早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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