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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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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完善体系,织密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召开全市源头治理专项协作小组会议,专题部署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构建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二是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先后出台《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约谈暂行办法》《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定》等文件,建立部门间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完善476个镇级、7353个村级监管网格,落实网格监管职责,做到“定格、定人、定责”,构建起市、区、镇、村联区域、联业务、联责任的“四级三联”矩阵式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精准化监测全维度。创新“五位一体”监测模式(监督抽查、例行监测、暗访抽查、执法抽检、公益检测),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全维度监测网络。聚焦药残高风险品种及地方特色产品,实施“一品一策”治理,制定市、区、镇三级抽检清单,实行“双随机、全覆盖”抽检方式,确保监测精准性。2024年完成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1.8万批次、快速检测46万批次,全市地产农产品检测合格率持续保持高水平。

(二)提升能力,夯实监管工作根基。一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连续三年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用于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项目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青岛)实验室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一流水平。2024年市级财政新增150万元,为全部涉农镇街配备速测设备,全面推广胶体金速测等先进实用技术,形成了以“国家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社会检验为补充”的检测网络。二是打造过硬专业队伍。以提升基层队伍监管能力为目标,创新以赛促学,选拔优秀人员参加农业领域监测、监管、执法等技能大赛,在省首届生猪屠宰企业卫检员技能竞赛中获得总分第一的佳绩。近年来培养技术尖兵20余人,培养“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骨干、过硬监管人员”“山东省最美畜安卫士”等先进典型43人,着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监管队伍。三是强化优质产品培育认证。创新实施优质农产品资源调查,依托“青岛市公益检测助农志愿服务联盟”资源优势,为优质农产品免费提供“品质+安全”双向保障技术服务。累计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绿色优质农产品343个,“胶州大白菜”“店埠胡萝卜”等34个产品入选2024年全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西海岸新区力源生态农场被认定为全国蔬菜质量标准化基地,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全程控标准化建设。统筹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以产品为主线,在全市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质量控制规范,开展一对一指导和培训。市农安全中心入选全国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规范技术机构,崂山区获批“中国良好农业规范整建制推进试点”,进一步扩大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应。

(三)突出“管服”并重,提高治理水平。强化投入品监管。全面推广应用青岛市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和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规范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制定农药生产合规指导清单,全面提升农资行业规范化水平。强化重点攻坚。持续开展重点问题品种药残攻坚治理、打击私屠滥宰百日攻坚、畜产品“蓝盾”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1.8万批次、快速检测46万批次。强化检打联动,加强部门合作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协作,查处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611起,罚款278万元,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起,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区市集中在农村集市等场所,以及结合日常巡查等工作,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联合青岛市广播电台推出科普宣传微视频,利用动漫等鲜活方式,让宣教更具“烟火气”。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等专项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组织全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收购者等参加,参训人员超过1100余人次。发布警示案例。系统梳理选择典型性较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聚焦解决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体系建设。深化拓展“四级三联”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工作经费,充实人员队伍,补充监管检测设施设备,确保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监管员和协管员职责,实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面、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监管目标。

(二)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推行种植养殖主体巡查监管、检验检测、追溯管理和信用评价等制度,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主体应开尽开。以区(市)为单位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督促产地收购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探索适用新形势的监管模式和措施,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抓好专项整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百日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检打联动”“三安联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重点问题品种农残治理、打击私屠滥宰等系列专项整治,对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抓好宣传培训。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安全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假劣农资鉴别等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等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收购主体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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