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03052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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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用水保障的提案”收悉。经与市水务管理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青岛市共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449.66万亩,为抗御干旱洪涝恶劣天气,实现旱涝保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在全市规划新建128万亩、改造提升139万亩高标准农田。明确提出,到2030年,累计建成513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0万亩,科学统筹解决农田灌溉缺水问题,加快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

(二)加强农田灌排设施建设。针对全市严重缺水现状,市农业农村局在组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突出农田灌排设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等重点。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中注重田间灌溉排水设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37.75万亩,建设塘坝386座、农用井3341座、泵站357座、疏浚沟渠997.92公里等,农田林网工程达到138公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1万亩,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三)落实农田设施建后监管职责。先后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等文件,全面压实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责任。明确将建成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良田粮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将不达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排放、倾倒、堆存到农田,从源头抓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防止地力下降。目前,各相关区(市)都已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初步形成“区(市)负总责,镇街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管护机制。莱西市、西海岸新区财政每年计划安排1000万元、100万元,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与《青岛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从源头上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水源保障问题。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种繁育基地、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发展,打造多种要素聚集的高标准农田绿色增粮先行示范区,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加大农田灌排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加大客水调引量,有效缓解城市用水、农村生活用水挤占农业灌溉用水现状。在高标准农田项目中继续加大农田灌排设施建设,开展项目区水资源论证,因地制宜实施“五小水利”工程现代化改造,全力解决农业生产少雨、缺水难题。大力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等先进农业节水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切实提高项目区灌溉保证率。

(三)创新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模式。督促相关区(市)切实履行管护主体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将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与建设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鼓励相关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委托管护、专职管护、流转管护及其他管护等新模式,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进行管护。建立健全管护组织,拓宽管护渠道,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等工作,努力实现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提高抵御旱涝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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