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1-29 来源 :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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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1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部署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66999656,传真:0532-66999601,电子邮箱:qdnw@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全领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梳理公布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实施办法等,截至目前,在青岛政务网主动公开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以及各版块业务动态等信息 1400篇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全过程动态发布政策解读。围绕“六稳”、“六保”,对涉及疫情期间援企补贴等惠企利民政策,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情,稳定社会预期,全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4期,切实做到惠农政策让群众“看得懂、理得清、落得实”。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做到文件与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积极创新解读方式和内容,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9篇;创新惠农政策、农民培训“云课堂”宣讲品牌,常态化推进“云课堂”线上培训宣讲,全年开展20期,培训4.7万人次,解答发布问题600多个,使惠农政策精准滴灌到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编制了《青岛市乡村振兴惠农政策汇编》,分6个专题分月度进行了公开发布,并于12月份对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开展情况进行了公开发布。三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形成土地规模化经营、村庄布局调整、土地资源整理、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与乡村“五个振兴”统筹推进机制,突出产业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继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信息约700篇。四是督导基层提升财务公开服务水平。立足群众需要和工作实际,创新性地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村级事务公开等政策解读力度,设立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让群众了解、关心、关注基层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意识,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全市基层村级财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答复告知。群众诉求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从申请人属性来看,6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申请。从办理结果看,根据《条例》规定,对本单位受理的申请,同意公开的2件,占33.33%;不予公开的1件,占16.67%。无法提供的3件,占50%,其中,非本单位公开范围的2件,占33.33%,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占16.67%。本年度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完全免费提供信息。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名单,及时更新局政务公开目录,制发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把政务“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调整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保制发信息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1.升级改版局门户网站。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改版后局门户网站界面简单直观,操作智能便捷。今年以来,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3500 多条。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精准度和质量,推动政务公开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延伸,通过“情系三农”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450多条。通过农业科技110信息平台(12316短彩平台)发送信息160多万条。

2.依托青岛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打造“三农”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方式,行政审批业务、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办率达 100%。一是力推简政放权,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 项,积极推动市县同权。疫情期间,采取“先证后勘”方式,对网报材料合格后直接发放许可证,实行先承诺生产、后勘验复核,为60余家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最便捷服务。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我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4项,办理时限均已赶超深圳,其中23项实现副省级城市最短。取消各类需申请人提报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40余份,删减非必要办事环节、并联复杂流程共20余个,对8个事项36份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切实提升审批办理速度。2020年以来,共办理审批事项400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行差异化监管,在全省率先发布《青岛市农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农业投入品、畜牧养殖、农业机械、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5个农业执法领域的11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惠及全市20多万个农业市场主体。

3.依托青岛政民互动平台,全方位回应企业群众诉求。常态化开展“网络在线问政”活动,最大限度听取群众呼声,全面收集民意。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三民”活动等访谈、述职活动,顶格宣传惠农政策和改革创新举措。在各业务专题定期上线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动态安排上线活动,及时解疑答惑,了解群众关注点。全年组织网络在线问政 10 场,民生在线访谈1期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期次,行风在线3期次,现场办理答复网民意见建议280余条,全年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项。答复率、满意率均100%。建立《舆情专报》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打造群众诉求反映、政策堵点疏通、办事服务改进的政民互动闭环。截至目前,共编发舆情专报50 期,监测处理网络舆情8件,办结率100%,有效防范化解了潜在的风险隐患。

(五)监督保障工作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加强统领统管,筑牢人员队伍稳定、业务能力扎实的基层网络。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今年以来针对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省考核评估等开展专项督查 11余次。二是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市级会议专题培训、部门分层次培训、重点部门“一对一”培训等多种方式,以上带下,提升水平,确保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政务公开意识到位、公开标准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反馈到位。三是把政务公开纳入局绩效考核,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明确细化考核指标,切实促进政务运行和公开工作相互融合、同步推进。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学深圳、赶深圳”,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以代表委员建议为导向,查问题、找差距、定目标、促落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共办理建议提案63件,其中主办件31件、协办件32件,全部按期办结,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青岛政务网、青岛农业信息网设立“建议提案”模块,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于答复代表委员的1个月内,在青岛政务网及青岛农业信息网上对63件建议提案原文、答复意见书、工作进展情况、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履行公开职责,积极推动办理结果公开,我局获评全市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获评全市2020年度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7

7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2

6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1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0

52

行政强制

19

0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2

20129076.2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针对当前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形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或政策专题发布较少。

改进情况:结合群众关注热点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编制了《青岛市乡村振兴惠农政策汇编》,分产业振兴支持政策、人才科教支持政策、农村资源环境保护支持政策、财政补贴支持政策、金融担保支持政策和农村改革支持政策六大专题,于上半年分月度在青岛政务网等进行了公开发布,并于12月份对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开展情况梳理汇总并公开发布,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力度,积极优化政务公开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满足群众对“三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更好的服务于青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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