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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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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88400097020200009
  • 主题分类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成文日期 2020-09-29
  • 发布日期 2020-09-29
  • 发文字号 青农规〔2020〕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     一、为什么要出台《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答:2020年4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鲁农建字〔2020〕14号),要求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为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范围是什么?

      答:验收范围包括按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变更调整方案实施竣工的农田建设项目。

      三、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实施方案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竣工项目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档案资料情况。

      四、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法有哪些?

      答:验收方法主要为档案资料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有听取汇报,查阅项目档案、财会账册、工程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查验项目工程、测试运行、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资金与项目核查相结合、自查与审计等部门核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对照分析的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并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专家)的作用;形成验收结论,提交验收报告。

      五、农田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农田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复的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调整批复中各项建设内容;
        (二)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三)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四)各项工程已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四方验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区(市)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五)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

      六、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验收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相关部门及工艺技术、工程技术、造价、财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验收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客观。验收人员与被验收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答:详见流程图如下:

      

      

      八、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验收组提交验收报告的时间是什么?

      答:验收组应在现场验收工作结束7日内提交验收报告。

      九、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哪些内容?

      答: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情况,项目计划完成和建设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验收意见,竣工验收评分表等。
        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答:竣工项目验收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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