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28 来源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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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凡列入《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均要编制实施方案。局发起处室(单位)要根据《抽查计划》,抓紧制发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事项实施方案5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抽查比例、预估抽查对象数、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等均为最低要求,发起处室(单位)编制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时,相关要求不得低于《抽查计划》中的规定要求。

二、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监管抽查事项要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鲁农法字〔2019〕16号)规定程序实施。发起处室(单位)要积极与配合部门联系,平台系统里未有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对象的,及时录入抽查检查对象并完成检查对象打标工作,完成抽查检查创建计划任务,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过程各个环节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来完成。监管抽查事项应于《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检查时间段内完成,不得拖延,更不得跨年度完成。此项工作已列入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请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三、定期报送抽查检查进展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发起处室(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抽查任务完成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梳理抽查检查结果,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

 

附件: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2.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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