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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应当如何组织实施?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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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项目推行项目法人制,原则上项目法人单位为区(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农田建设管理机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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