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06005898018735545
  •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 成文日期 2023-12-28
  • 发布日期 2023-12-29
  • 发文字号 青农字〔2023〕6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


    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新路径,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产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7万亩、改造提升14.7万亩,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0万亩、改造提升52万亩,创建高标准农田绿色增粮先行示范区10万亩,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完善分级负担合理保障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市、区(市)政府的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鼓励支持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

    (二)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及时序。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保护类耕地等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强化与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等相结合,为乡村振兴夯实发展基础。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实现田、土、水、林、路、电、技、管综合配套,全面提升建设质量。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探索建立区(市)政府负总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都参与的管护模式,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多元化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管理一体化,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加强用途管控,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要求,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重点工程

    指导各区(市)对标全国一流水平,统筹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发展,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要求,在西海岸新区大场镇、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平度市蓼兰镇、平度市南村镇、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和莱西市夏格庄镇等7个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绿色增粮先行示范区10万亩,以点带面,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全市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量的15%左右,安排实施高标准农田土壤培肥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粪肥还田培肥地力等科学施肥技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等粪肥还田新技术,增施有机肥,成方连片推动项目区土壤改良。健全项目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科学设置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控制点,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逐步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

    。积极引导农户、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到2025年,在西海岸新区大场镇、海青镇、六汪镇、琅琊镇、张家楼街道、泊里镇、大村镇、宝山镇,即墨区移风店镇、段泊岚镇、蓝村街道、灵山街道,胶州市里岔镇、铺集镇、李哥庄镇、洋河镇,平度市南村镇、仁兆镇、古岘镇、明村镇、旧店镇、新河镇、崔家集镇,莱西市院上镇、沽河街道、南墅镇、马连庄镇、望城街道、河头店镇等区域发展高效节水灌溉5万亩以上。

    (四)整区(市)推进创建工程。按照“分级分类、梯次打造、同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5个区(市)争创国家、省级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示范县。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实施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向示范创建区(市)域集聚,引领带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推进路径

    (一)创新推进机制。支持有关区(市)按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模式,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采取工程综合配套措施、先进实用技术组装、强化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土壤监测手段等,进一步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和督查计划,采取定期调度、重点抽查、“四不两直”检查及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新一轮规划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创新建设模式。引导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租赁、联合经营、全程或关键环节托管等方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各区(市)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积极与市、区(市)城市投资建设公司等国有企业及各级平台公司等诚信单位合作,推行“企业代建”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绿色增粮先行示范区创建,实现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以上,打造一批高投入、高标准、高产出的示范样板。

    (三)创新投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平台,加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力度,将秸秆还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深耕深松、土壤改良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相近、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提升建设质量,强化后续管护。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区(市)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使用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保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区(市)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责任制度,在切实履行好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基础上,积极协调当地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标准农田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运营管护及改革创新等工作,努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技术指导。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涉及的难点问题为导向,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推动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水平。加大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力度,探索建立“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加大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督导考核。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结合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要求,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对考评综合排名靠前的予以适当政策倾斜支持,对工作不力或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通报,确保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