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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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0846384623977233
  • 主题分类 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2-04-13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有效
  •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凡列入《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均要编制实施方案。局发起处室(单位)要根据《抽查计划》,抓紧制发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事项实施方案5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抽查比例、预估抽查对象数、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等均为最低要求,发起处室(单位)编制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时,相关要求不得低于《抽查计划》中的规定要求。

    二、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监管抽查事项要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鲁农法字〔2019〕16号)规定程序实施。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平台系统里未有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对象的,发起处室(单位)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对象,完成抽查检查创建计划任务,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过程各个环节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来完成,并确保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监管抽查事项应于《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检查时间段内完成,不得拖延,更不得跨年度完成。此项工作已列入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请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三、定期报送抽查检查进展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发起处室(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每月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梳理抽查检查结果,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当月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

     

    附件: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2.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赵文阁;电话:66999603)


    附件1-3: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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