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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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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获评山东省2023年度法治为民14件实事、是全市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唯一获评案例,获评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农业农村部法治动态、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简报、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等刊发我局法治工作典型做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兴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再规范。一是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印发《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指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等法治审核工作流程,创新建立重大事项法规处+专家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4+联审联责”机制,审查议题材料、合同等430余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建议近900条,相关案例入选市行政决策审查典型案例。二是完善涉农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出台《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全面统筹促进“大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推进《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及时开展文件清理,评估和修订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率100%。三是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活动,清查整改合同6020个,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村集体溢价增收4580万元。

(二)强化依法护农,推进行政执法质量再提升。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制定了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举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暨以案释法培训班,组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柔性执法模式更加深入。创新推出常态化沟通、标签式普法服务执法模式,持续推行柔性执法,2024年全市共查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136起,指导免罚不罚案件57起,获评全省“稳粮保供”行动表现突出集体,1案件入选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三是依法执政监督更加有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邀请农业执法特邀监督员进行评议;发布政府公开信息800余条、政策解读50余篇;办理政务服务热线353余件,办结率100%,91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2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1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

(三)强化依法惠农,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一是营商环境制度健全优化。制定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明确23条具体措施,动态调整市级权责清单18项、调整后事项为335项,系统排查公平竞争政策文件30余份,打造“青农云脑”,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审查机制,已共享数据2900多万条,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和“综合查一次”改革,相关做法被《青岛通讯》刊发。二是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组织编印《市级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汇编》,对许可事项重新梳理、统一规范,开展合并办、联合办、上门办等审批服务,积极推行电子证照,为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出口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完成市级行政审批1560件、满意率100%。三是农村普法平台建立完善。全市建成11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遇事找法提供场所;组织惠企服务队为近千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50多个涉法问题;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普法活动15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2万余份。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创新方式不多。乡村法治教育方式方法还需要改进,日常普法活动的力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利用新媒体普法的创新方式仍有待提高。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区市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与当前农业执法工作新要求不相适应。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三张清单”,即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清单、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年度普法计划,组织班子成员述法,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顶格推进,强化担当。带头履职尽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任务亲自部署,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工作15次,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十三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作述法交流。

(三)带头学法,培根筑基。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党内法规7次,建立健全党管农村工作制度;聚焦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会前学法、法治讲堂13次,开展法律沙龙、庭审观摩、网上答题等活动6次,举办法治素养培训班3期,分层分级抓落实,年度学习培训率达100%。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实用实效,夯实法治宣传根基。发挥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作用,提高对内和外普法针对性。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持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成立“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服务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适时开展“情系三农 审批+普法”惠企活动,助力企业防范生产经营中的涉法和安全风险。组织特色普法活动,通过新媒体的力量扩大普法影响力。

(二)健全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为行政调解化解涉农纠纷提供工作路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邀请农业执法监督员参与督导检查。细化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制定从轻减轻和免罚不罚适用办法和事项清单,明确具体裁量适用情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编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助力行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实行农业审批“一件事”和“一企一案”服务模式,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互联共享。编制企业经营合规指导清单,助力农业领域企业健康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农资纠纷调处的意见,“一站式”化解多重问题,减轻企业和农民诉讼负担,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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