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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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坚持“严真细实快”和“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要求,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和城乡融合发展,实施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三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进展顺利。我市获评国家粮食生产先进集体,黄岛区成功获评全省首批现代农业强县,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获评全省首批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强县、农业绿色发展十强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强县。

一、聚焦统筹推进,强化乡村振兴组织领导

(一)强化体制机制。调整充实了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修订完善了工作规则,将东西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市委农委职责,新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委农办副主任单位,强化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了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全体会议,全面部署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建立了市委常委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推动区(市)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制度。成立了青岛市乡村振兴专家顾问团,强化乡村振兴智力支持。

(二)强化政策落实。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印发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思路和重点。制定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实施意见》,对标全国全省一流,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打造10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培育30个区(市)级示范片区。对标全年目标任务,建立98项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盘点、半年一总结,确保落地落实。

(三)强化典型引领。深入总结推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争一流。今年以来,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在全国会议上做典型发言2次,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情况交流》刊发典型信息3篇、省农业农村厅《三农工作动态》刊发2篇、《山东乡村振兴简报》刊发1篇。在《人民日报》报道9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5次。

二、聚焦高质高效,推动乡村产业全面发展

(一)守住稳产保供“基本盘”。牢牢抓住粮食安全不放松,严格落实粮食生产任务,面对夏粮严峻形势,全市组织农技人员1.2万人次,深入生产一线实施科技壮苗行动,一环紧扣一环抓好技术指导,第一时间向种粮农民发放耕地地力补贴4.3亿元、一次性种粮补贴8500万元,首次全面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确保夏粮好于预期。预计夏粮种植344亩、单产823.2公斤、总产143万吨,总产与上年基本持平。统筹抓好春播和“菜篮子”生产,全市完成春播233万亩,能繁母猪达到17万头,预计上半年肉蛋奶总产50万吨、水产品总产36.96万吨。加快推进2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6万亩高标准农田。大力整治撂荒地,完成2.1万亩耕地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突出项目建设“加速器”。聚焦在建、签约、储备“三个一批”,年初确定的48个农业大项目,目前已开工44个,开工率92%,完成投资35.1亿元,占全年计划33.5%,其中全球首艘10万吨级智慧养殖工船“国信1号”交付运营。新签约26个过亿元农业大项目,总投资226亿元,目前已开工9个。以项目建设为引领,1-5月份,全市一产固投增长57.9%。通过对申报主体资质、用地保障等方面严格把关,完成35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储备。

(三)夯实融合发展“新引擎”。全面实施种业强农和数字强农“双强”行动,出台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引进展示评价农作物新品种268个,首批认定10个市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全市良种繁育基地达26万亩,获批全国首个国家级刺参良种场,“前沿1号”长牡蛎等10个水产新品种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总数达到70个、占全国总数1/4以上。依托莱西市凯盛浩丰数字农业示范园,创建国家级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支持即墨区、平度市建设2个数字农业示范园。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全面梳理15个十亿级全产业链主导产业,制定实施方案和产业图谱。

    三、聚焦宜居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清脏治乱”专项行动,累计发动村民32万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3.6万吨、村内水塘2700余口、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2.3万吨。全省首创开展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试点,整治残垣断壁、打造“微景观”1667处,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上半年,开工污水治理村庄867个,完工94个,全市累计达到1990个。全年计划新增户厕1334户,已完成1400户,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10个示范镇、200个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市办实事,示范镇(街)、示范村(社区)项目开工率100%。

(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市计划建设美丽乡村100个,已开工建设美丽乡村55个,完成投资2.2亿元。累计创建“美丽庭院•幸福家”23.66万户,在农村常住庭院中的创建率达到36.2%,提前完成省定20%的目标任务。开展了36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初步成果。全面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工作,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安置区项目建设,目前,1个项目提前完成,其他6个项目提速建设,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交房。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任务计划1000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新改建200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800公里,完成21个村庄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完成20个重点帮扶镇19个农网提升项目储备,储备资金8613万元。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年度建设项目已开工6处,完成投资2.7亿元。

四、聚焦党建统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一)推动村级组织规范运行。开展镇村集中换届“回头看”和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行动,对304个“示范”村党组织、805个“创优”村党组织、89个“强基”村党组织,全面开展分类提升。推动村改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制定村改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难题集中攻坚方案,确定13个试点对象、44个攻坚对象,纳入全省集中攻坚范围,目前试点对象已全部整改提升。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中期评估,9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完成整顿61个。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试点,印发《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全链条专业化管理机制,目前已选拔134名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

(二)加快党建统领乡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指导崂山区、平度市开展党建统领乡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其他涉农区市至少确定1个镇街进行试点。确定胶州市作为全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在全省率先开展示范镇村创建,德育银行推动乡村治理做法被部省刊发推广。

(三)深入开展文明乡风建设行动。探索新时代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路径,开展“文明村镇巡礼”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国文明村镇18个,省级文明村镇224个,市级文明村镇525个,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达99%以上。深化移风易俗,开展“树文明新风”地推活动600余场次,发放“衣食住行、言行举止”礼仪倡议书1.2万余份。

五、聚焦富裕富足,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一)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胶州市获批国家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74.2%。制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青岛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方案》《“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工作方案》等,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二)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集成改革试点。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示范村创建,联合市委改革办创建10个乡村振兴集成改革试点示范村,对8个领域47项改革内容自选集成探索。我市改革经验案例在全国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会议上推广。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增收攻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乡村公共资源共享、“阳光三资·清廉村社”建设四大行动,清理不合理合同1.4万份、盘活低效用地6000多亩、清收欠款2810万元,创建清廉示范村37个。一季度,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17.4亿元,居全省第一。

(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国家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整县推进试点平台,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新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5家、省级示范社57家。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吸纳农户60余万户、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近200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40多万亩、实施生产托管项目40万亩,成为稳粮保供主力军。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10项科技特派员项目。

六、聚焦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机制。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户申请、基层排查、部门预警、信访处置相结合的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可能返贫致贫人口。上半年共排查82.7万户,183万人;纳入监测帮扶户87户,175人。完善分类管理帮扶机制,按照“一户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11354户、20972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87户、175名监测帮扶人口,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兜牢防返贫底线。完善金融帮扶机制,投入852万元实施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继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笔、15万元。

(二)推进衔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建设。建设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编制完善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形成了重点任务清单。牵头出台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支持政策,组织强区强企结对帮弱镇,市南、市北、崂山、城阳四区和23家市属企业结对帮扶平度、莱西市10个重点镇。

(三)强化衔接项目建设管理。稳定衔接资金投入,加强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继续保持全省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安排各级衔接资金4.5亿元,其中市级2.7亿元,首次获中央资金2773万元,获省奖励资金2500万元。优化衔接项目实施,坚持集成使用资金,把60%以上的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50%以上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坚持镇街统筹集成实施,安排各类衔接项目119个,其中产业类45个,更加突出与乡村产业振兴融合。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开展帮扶资产排查整改,启动扶贫资产确权到村,800多个产业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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