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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是青岛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116号),委机关本级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对农村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督查考核,协调涉农部门的涉农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财税、金融、贸易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4.向、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市政府授权,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并监督管理。
7.负责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的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承担农业灾情发布有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9.收集研判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承担信息发布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科研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的有关工作。
13.拟订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4.拟订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农业扶贫开发项目;承担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对全市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经营和市场的监督检查。法查处食用菌菌种、无公害农产品、种子、农药、肥料生产和经营中的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市案件,以及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业环境、土地承包、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的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市案件。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重大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耕地的违法案件。查处其他违反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和跨区市案件。对各区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作物、园艺、生物技术、植物保护技术、花卉技术、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开发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保鲜技术研究推广;土壤、植物、水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分析检测研究;农业科研成果技术转化、转让、示范与推广;蔬菜、果茶、花卉、作物种苗繁育经营;相关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业科技咨询服务与培训等。
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为推广种植业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管理保障。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业务指导;农业技术引进和推广计划制定与实施;无公害农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农业技术与信息服务;农情检测、预报和处置;农业投入品使用检测;特色农业食品研究与推广;农业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农业新技术推广审定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
青岛市种子站:管理种子事宜,促进农业发展。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拟定与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市场管理与监督。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与推广。农作物种子相关技术培训与社会服务。
青岛市果茶花卉工作站:为果树、茶叶、花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果树、茶叶、花卉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与推广;权限内果树、茶叶、花卉产业标准、规程制定与组织实施;果树、茶叶、花卉产业标准化管理;相关技术培训与信息咨询服务;果树、茶叶、花卉示范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
青岛市植物保护站: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农业植物检疫;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农药药械管理;农药执法监督。土肥水技术推广;土肥水资源监测;土肥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肥料登记管理服务;相关技术培训、社会服务等。
青岛市农业环保能源工作站:农村可再生资源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与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农业环境污染调查、防治、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项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
青岛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农业环境、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市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评价,以及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检测、监控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产地环境及产品质量,负责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产地环境及产品质量检测;负责全市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研究制定农业环境、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和分析方法;参与农用化学物质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的调查、防治,以及重大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全市农业标准及生产规范的制订等工作。
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成人提供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青岛市农委机关后勤服务站: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机关交通服务;机关通讯服务;机关文印服务;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服务;机关会议室服务;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机关办公文具用品服务;机关办公设备服务;机关后勤生活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委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青岛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级别 |
预算 级次 |
备 注 |
|
1 |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本级) |
正局 |
一级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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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
副局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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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副局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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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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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岛市种子站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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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岛市果茶花卉工作站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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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岛市植物保护站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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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岛市农业环保能源工作站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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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岛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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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正处 |
二级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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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青岛市农委机关后勤服务站 |
正处 |
二级差额 |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236.96万元,支出总计15236.0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79.54万元、2631.05万元,增长20.38%、20.8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1523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834.68万元,占90.80%;上级补助收入 286.39万元,占1.88%;事业收入275.19万元,占1.81%;其他收入840.71万元,占5.5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1523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5.21万元,占75.18%;项目支出3780.86万元,占24.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834.6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95.27万元,增长22.01%。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383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34.68万元,占10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83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0万元,占0.29%;科学技术支出390.17万元,占2.82%;农林水支出13398.70万元,占96.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占0.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95.27万元,增长22.01%。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0万元,占0.29%;科学技术支出390.17万元,占2.82%;农林水支出13398.70万元,占96.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占0.0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5.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8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经费标准变化等追加调整预算及科研项目经费拨款均为年中调整预算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主要反映用于全市乡村之星补贴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1位乡村之星人员去世,按照管理办法,去世后不再发放。
(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主要反映各事业单位承担农业社会公益专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经费拨款均为年中调整预算。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主要反映各事业单位承担科技研发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经费拨款均为年中调整预算。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主要反映各事业单位承担科技研发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经费拨款均为年中调整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市农委本级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136.72万元,支出决算为3101.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经费标准变化等追加调整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市农委本级业务管理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主要反映委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站后勤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主要反映委属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89万元,支出决算为7278.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经费标准变化等追加调整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主要反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内容实施采购节约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内容实施政府采购节约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农业举报奖励未发生及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节约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农业科技110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节约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建设与禁牧舍饲、渔业水域及资源保护增殖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节约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9.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960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
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79.50万元,下降100%。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8.28万元(含委机关及10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63万元,占6.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77万元,占84.21%;公务接待费8.88万元,占9.04%。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公车改革及严格审批管理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压缩出国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1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机关本级年中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2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格、规模,接待任务较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5.86万元,下降2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54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比上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但仍确保不超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98万元,下降31.45%,主要原因是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本级)参加公车改革,费用比上年度大幅下降,本年度预算重新核定,未超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接待管理,比上年略减,保持在预算内。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市农委本级等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 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市农委本级等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7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车辆下乡发生的过路桥、停车、燃油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等。2016年市农委等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2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8.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接待上级及其他地区业务部门调研、考察等活动,共计接待70批次,78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 0万元。无国(境)外接待费。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39万元,比2015年增加122.51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度公用经费发放未休假补贴占用较多,本年度未发放未休假补贴,资金主要用来弥补物业管理费等经费缺口。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6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面包车等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7]2号)要求,我委组织对2016年度农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资金、智慧农业建设工程资金、农产品安全专项资金、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资金、农业基础科研能力提升资金、国家级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1)农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资金3个、资金64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均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农业农村宣传项目积极开展,全市农民群众满意度、农业政策知晓度、农产品美誉度,全面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项目组织开展了土地确权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土地确权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市级外业检测、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建库管理信息系统、印制土地确权文件汇编和农业法律法规汇编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年度目标;品牌农业发展和会展项目开展了《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品牌农业宣传、“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品牌”评选、《青岛市农产品品牌目录》编制、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等工作
(2)智慧农业建设工程资金涉及项目3个、资金38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均完成既定绩效目标。现代农业人才培训项目围绕我市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等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各类现代农业人才159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农科参考)完成出版发行《农科参考》12期12万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组建了青岛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小麦、果品、蔬菜3个创新推广团队,积极开展科技研发,重点对小麦、果品、蔬菜等品种的遗传育种、载培、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控与质量安全进行了集中研究攻关,推广解决了一系列生产实际问题的新技术,建立了“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
(3)农产品安全专项资金涉及项目5个、资金26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均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完成了平台运行维护、新功能开发、建后维修及服务三方面目标;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完成了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设备、执法监管装备、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假劣农药储备库建设;农药经营人员培训项目完成培训人数10225人,订购通用教材5500册,印刷通用教材1万册、培训证书2万本、农药宣传挂图1.5万张,制作田间学校标识牌85个。农资打假举报奖励项目因全年45起举报线索未达到《青岛市农资打假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项目资金收回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项目对应由青岛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涉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全面了解群众满意度,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动态监控敏感热点,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有效应对舆情危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32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项目开展了平台资源整合及升级改造,开发建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社区信息服务站管理系统和农业项目管理审批系统,整合综合监管、专家服务公众服务三大平台,升级改造农业科技110APP、农户空间和农民一站通系统,优化了青岛市优势农作物服务数据库和病虫害数据库,平台运行正常,完成了年度目标。
(5)农业基础科研能力提升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6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引进了81个新品种;指导建设11个绿色防控示范园和3个标准化栽培管理示范园,实施绿色防控带动示范面积750亩,完成规程6篇;育种筛选出优良组合120个,复选出优良品系20个,1个品种通过审定,6个品种申报国家新品种权保护,6个品种通过验收;按照学科特点,分为大白菜芝麻黑点病病害机理研究与抗病分级鉴定等15个项目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开展了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果豆间作套种技术、老旧果园改造技术、植物疫苗技术等技术的熟化和推广,推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发表学术论文25篇,取得专利6项,申报专利9项,取得2项得科技奖励,一项申报科技奖励;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培训讲座,全年共计50场次,圆满完成绩效目标。
(6)国家级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20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青岛国家级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并通过验收,完成水、电、消防、暖通等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完成实验室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实验室一体化设备的采购,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情况。我委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要求,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市政府政务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预算单位均无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二十三、农林水事务(类)农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事务(类)农业事务(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项):主要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建设与禁牧舍饲、渔业水域及资源保护增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事务(类)农业事务(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归类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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