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8-03
字体大小: 打印

 

   今年以来,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12日视察李沧区上流佳苑社区时的重要指示为总遵循,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的目标要求,坚持重心下沉,统筹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一、牢记嘱托,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6月10日,在李沧区上流佳苑社区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治理和服务工作座谈会,总结总书记视察上流佳苑社区四年来全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实践探索。印发《推进民政领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牵头制定《青岛市贯彻落实鲁发〔2021〕24号文件任务清单》,明确全市基层治理具体落实措施145项。指导区、市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向省民政厅推荐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单位34个。

二、完善制度,不断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制定《村改居社区转型城市社区基础保障清单》,推进村改社区规范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指导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全部设立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起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指导文本。指导涉农区市全面完成《村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开展“村务公开”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推广“广场夜话”、“板凳亲情”、“小圆桌”等议事协商品牌。

三、夯实基础,着力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制定十四五期间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计划,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470人。印发《关于实施优秀居委会主任成长计划的通知》,举办首批成长计划启动仪式,着力培养一批社区工作者队伍领军人才,带动社区工作者共同成长。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明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制定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要素指引,坚持每月调度、实地督导,指导区、市创新打造40余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效能。会同15个市直部门开展青岛市2022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