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度“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11-04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区(市)民政局、市救助服务中心:

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不发生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如遇特殊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视情顺延。

三、主要任务

(一)周密部署专项行动。市、区市民政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报告,依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及时将专项救助行动列为现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救助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作用,统筹区市救助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协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细化行动举措、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

(二)优化救助服务网络。市救助服务中心要统筹区市救助管理机构加快搭建中心站与分站、分站与临时救助点、临时救助点与求助引导点之间发现报告、救助救治、寻亲送返、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扁平化救助服务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信息共享、高效顺畅的四级联动工作新架构。要加快推进“琴岛驿家”救助站点建设,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福彩投注站、社区警务室等公共服务机构与设施,设立临时救助点,前置救助关口、延伸服务触角,方便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避寒。要通过开展有奖征集流浪乞讨人员线索活动、公布24小时救助服务热线等形式,动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热心市民等社会力量,链接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公益组织,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扩大救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

(三)加大街面救助力度。市、区市民政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以组建救助分队、开展联合巡查等形式,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流浪乞讨人员AI识别应用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市域覆盖、全要素整合、全天候救助的街面巡查救助网络,确保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被及时发现并给予有效救助。要进一步完善“寒冬送暖”小程序功能,方便群众及时报告线索,帮助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要重点关注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区域,重点关注务工不着、露宿街头、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重点关注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积极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

(四)精准实施分类救助。市救助服务中心要统筹区市救助管理机构持续推进站内服务提升,加强站内应急值守,畅通救助电话,及时响应求助线索,细化站内照料服务职责,确保居住场所、生活用品、伙食标准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受助人员性别、年龄和身心状况安排分区居住,分类实施救助。对务工不着、被盗被抢、遭受家暴等陷入临时生活困境的人员,要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送医诊治。对因老弱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可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会同公安机关利用指纹、人像、DNA 等数据甄别查询手段,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回归家庭。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告知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踪。

(五)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区市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协助本地党委、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监管责任,在街面巡查、送医救治、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安全管理等环节形成完整链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专项救助行动。要落实救助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机构内部管理,做好御寒救助物资储备,严格落实入站安检、分类救助、分区管理、值班巡查、日常消毒、健康监测等制度,将求助救助等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统筹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市民政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系统上下齐抓共管、责任链条层层压实,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分析研判。市、区市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气象、卫生健康、疾控等有关部门沟通会商,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地质气象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建立重点信息台账,摸清各类临时遇困人员集聚区域和活动规律,做到重点人群“一人一档一画像”。

(三)加强政策宣传。市、区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络直播等方式,介绍专项救助行动进展和成效,展示救助典型案例,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市、区市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和典型做法,于2025年3月5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青岛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李利军,联系方式:8579557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