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1-25 来源 :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大小: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才支撑,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未保办”)拟组建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青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报刊媒体、相关人民团体、行业组织和社工机构等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的工作人员。

本次征集人员实行聘任制,原则上任期为3年。由市未保办负责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二)长期从事未成年人领域科研、教学工作,在儿童福利、关爱帮扶、预防犯罪、教育辅导、行为矫治、婚姻家庭和亲子关系等相关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形成了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或者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监护干预、健康保健、救助保护和个案介入等实践工作,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可参考《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特长领域指引》(附件1)。

(三)支持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专家库工作职责

专家库成员根据委托,参与以下工作:

(一)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规划、法规政策、重要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事项的研究、咨询论证。

(二)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等工作提供咨询、评估和服务。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理论研究,跟踪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趋势,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政策建议,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四)开展理论教育、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康复治疗、调查评估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培训。

(五)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个案处理工作,指导制定处理方案、提供处理意见、参与会商评估、现场参与救助、远程提供指导或链接公益慈善资源等。

(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培训,包括对困境儿童及监护人的辅导和培训,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七)承担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

四、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权利

1.可接受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邀请,参与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服务实践。

2.可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等。

3.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咨询,可按政策规定收取授课报酬。

4.可承担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课题。

(二)履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文件规定;

2.在履行专家职责时,如遇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若因事先不知情而参与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申请回避;  

3.在履行专家职责时,客观、公正地处理工作事项,应独立发表个人意见,不受任何因素干扰,并承担相应责任;

4.在履行专家职责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披露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获取的任何信息;

5.在入库聘期内,接受市未保办进行的履职综合考量(含专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情况、服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情况、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方面);

6.积极参加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管理等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7.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课题调研和应用对策研究;

8.积极提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有重大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9.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义务。

五、专家库成员的动态调整

市未保办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

(一)专家库成员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职的;

(二)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委托工作的;

(三)以专家库成员名义参与其他活动并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党的纪律或国家法律,受到党纪或刑事处罚的;

(五)因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等情形的。

六、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定向邀请”两种方式进行遴选。

(一)个人申请。鼓励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自愿报名,经市未保办审核研究同意,材料真实程序合规,即可进入专家库。

(二)定向邀请。市未保办可定向邀请优秀专家入库,经专家本人和所在单位同意,并完成规定材料填写后,即可进入专家库。

七、入库程序

(一)入库有效时间:自入库之日起3年有效,到期由市未保办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续延。

(二)申请人按照专业领域指引(见附件1),填报《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专家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PDF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发邮件至市未保办邮箱,申请报名入库。

(三)市未保办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四)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市未保办将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申请人被正式录入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并由市未保办颁发专家聘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85795587

联系邮箱:mzetflc@qd.shandong.cn

请有意向加入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的社会各界人士,将申请材料于11月29日17:00时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未保办将组织评审遴选确定专家库成员,并择期公布遴选结果。

 

附件:1.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特长领域指引

      2.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推荐信息表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特长领域指引.doc

附件2: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推荐信息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