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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信息
2021年我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98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每人每月1320元。
2021年12月份,我市共有机构养育孤儿169人、社会散居孤儿33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54人、重点困境儿童454人,共发放基本生活费318.5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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