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类)评审结果排序公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8-05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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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财政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类)评审结果排序公示
 
一、评审主体:青岛市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类)
三、评审方式:专家评审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五、申报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21年7月21日在青岛民政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从金宏系统下发到各区(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六、评审信息:
1.按照《通知》的规定,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申报电子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内共有3家意向承接主体报送文件。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意向承接主体,评审小组提出了不合格的事实依据。有1家社会组织所申报项目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中“项目不资助向受益对象发放救助款、奖学金和补贴”要求,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评审时间:2021年7月30日
评审地点:青岛市民政局2211室
2.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的规定,从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以及项目的示范作用发挥和实际可操作性等方面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七、评审结果排序:
序号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单位:万元)
配套资金
(单位:万元)
合计
(单位:万元)
综合得分
1
平度市阳光青少年心理咨询研究所
39.70
10
49.70
81
2
青岛市市南区义加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0
5
45
79
八、联系事项:
评审人联系电话:85795587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排序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8月5日至8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评审主体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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