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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信息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4-02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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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 元;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重点困境儿童每人每月1200元。
2021年3月,我市共有机构养育孤儿179人、社会散居孤儿3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45人、重点困境儿童294人,共发放基本生活费225.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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