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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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民函〔2023〕5号)的要求,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拟推荐湛山街道社工站,金门路街道社工站,宁夏路街道社工站,兴隆路街道社工站,沧口街道社工站,金家岭街道社工站,泊里街道社工站,大场街道社工站,城阳街道社工站,通济街道社工站,胶东街道社工站,东阁街道社工站,河头店镇社工站共13处社工站参加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示范点创建。

为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5月24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及电话:曹媛媛, 85795595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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