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3-16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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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确定,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1日。
三、活动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单位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以社工事迹展播、故事宣讲、微电影、户外信息屏海报、报告会、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 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大力宣传我市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经验。鼓励广大社会工作者充分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精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形象,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各区(市)、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工站建设、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等开展的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与中国社会报社《中国社会工作》杂志主办、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指导的“这就是社工”全国社会工作短视频有奖征集活动(详情请关注“中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二)做好案例征集工作。各区(市)、单位要紧扣“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主题,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开展的工作,结合省民政厅网站开设“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专栏,将本地区、单位社工专业化、多元化参与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推选出来,通过图片、视频等图文并茂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现我市社工职业风采和精神风貌、传递青岛社工精神。(专栏投稿由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8日--29日,报送方式: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或邮箱qdsgrc@163.com)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将择优进行宣传,展现我市社会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和工作风采。
(三)组织做好考前报名及培训工作。结合各区(市)、单位工作实际,提前部署2021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工作。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考前培训辅导及专业知识、服务技能的传授工作,为乡村振兴储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夯实基础。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市)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切实做好宣传期间的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作用和成效进行多样化宣传。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报刊、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介以及网络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动员广大社会工者以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结合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面总结社会工作发展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提升社会工作影响力。
(三)做好宣传,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将通过各种渠道加大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力度,请各区(市)、单位将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亮点工作随时报送慈善社工处,以便及时报道。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请于3月29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等,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或邮箱qdsgrc@163.com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陈立涛  联系电话:8579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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