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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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通过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民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电话:0532-857955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岛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着力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山东省集中公开平台建设标准, 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补充更新机构信息、领导人员信息、重点领域等专栏内容,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其中民政公文75条、工作动态220条、政策解读18条、财政财务72条;在政策问答平台发布政策问答9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7件,均为网络渠道受理,全部为自然人申请。除去非我单位业务职能外的申请事项,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低保救助金发放标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业务。其中,予以公开22件,部分公开1件,不属于本机关4件,均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地进行了回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标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青岛市打造“民小综服务社”政策解读品牌传递为民爱民情怀》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推广。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统筹受理政务服务热线、问政青岛、政策通、政府信箱等2100余件。协调处置网络舆情16件,及时有效化解网络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高频率做好发布传播。日常做好民政网站和新媒体维护更新,开设“青岛地名文化”“省社工站风采”等专题专栏,发布青岛民政微信公众号277期2020篇,刊发今日头条号、微博2400余篇。刊发《青岛民政信息》10期、《民政资讯》11期,向两办报送专报、约稿、要情等信息100余篇。

(五)监督保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总结提炼政务公开经验,青岛政务公开刊发我局经验2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控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配置专人专岗专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问题。督促基层做好民政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职能工作力量不够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工作人员多兼职,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文件发布格式不规范;三是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大资金、技术保障力度,通过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挖掘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等优势,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市民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对照要点内容检查提升,加大救助、养老、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深度、广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民政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4件,其中主办30件(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15件),办复率、落实率均为100%,荣获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办理单位、政协委员提案先进办理单位及先进工作者。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市民政局加强高层次宣传推介。做好民政部、省厅来青开展重要活动新闻宣传保障工作,组织全国媒体公益采风走进青岛民政活动,推介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77篇,市级媒体报道500余篇。组织全市民政系统积极参与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行业主题单元推介活动,荣获最佳作品1部、优秀作品2部、好作品1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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