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安三路228号;邮编:266071;电话:82106158;传真:82106159;电子邮箱:qdsmzj@qingdao.gov.cn)。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打造“阳光民政”。2010年,我们坚持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局机关进行了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定期组织召开各处室网络管理员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各类明白册、宣传单,发放各社区、民政工作对象,让群众周知民政工作各项惠民政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相关协调受理和审查机制。认真落实《青岛市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协调受理和审查机制,认真落实《青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充分利用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现场查阅功能,为民政对象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每月末对非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备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公开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
2、梳理完善了64件(次)办事服务事项;
3、公开需群众周知的民政公文28件;
4、公开了政策解读信息9件;
5、公开财政信息19件;
6、公开民生信息77件,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优抚对象提高标准、慈善一日捐情况等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7、公布年度计划1件,统计信息1件,社会管理信息1件;
8、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备案,完成信息公开月报表;
9、公开了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和工作完成情况;
10、发布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公告、领导干部大接访方案等公告9件;
11、 公开动态信息41条。
12、 在青岛民政网公开信息 160余条。
13、完成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5项,其中4件为咨询件,1件为有效申请资料不全,均已反馈。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228件,其中通过邮箱咨询153件,通过电话咨询75件,均已回复。没有收到投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差距,一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上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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