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文字解读】《青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版)》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83031421881860096
  •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 发布日期 2026-04-17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青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版)》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当前,青岛市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口规模稳步增长,老年群体对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准回应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期盼,青岛市民政局等 16 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 年版)》,通过分层分类明确服务项目、精细化完善服务标准,既牢牢兜住基本养老民生保障底线,又积极创新拓展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政策依据

    依据《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山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 年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3〕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三、主要内容

    《青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版)》对不同年龄段和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进行分类,清晰列出各项养老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及责任部门。共包含38个服务项目,面向不同服务对象,涵盖了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社会优待等方面。服务对象涵盖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服务内容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便利、交通出行、文体休闲、法律援助、高龄津贴、能力评估、健康管理、适老化改造、探访关爱、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优抚供养、残疾人补贴、职业培训支持和流浪救助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各项服务的具体标准与牵头责任部门,体现了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四、与上级政策异同

    一是对标上级、全面对标,严守兜底保障底线。按照各地区清单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要求,对国家、省明确的16项和29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做到全覆盖、不漏项,明确提出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等服务项目,清晰划定现阶段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范围及标准,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是因地制宜、创新扩面,打造青岛特色差异。青岛市清单与国家清单和省清单相比,分别新增了22项和9项服务项目,包括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7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提供农村消费引导补贴、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与2025年青岛市清单相比,增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不断提升我市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