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青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减缓“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
二、刚性支出的范围是什么?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因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支出较大造成居民基本生活困难,是当前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实施细则》立足与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这一根本,以需求为导向,一方面,突破“衣食住燃”等传统“居民基本生活”内容,将关注重点瞄准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明确刚性支出包括家庭成员的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因灾因意外支出、护理费用支出等项目,并从提高操作性出发,明确了各项刚性支出的测算方式、认定依据等。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刚性支出范围,推动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
三、《实施细则》为什么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规定了有效期?
因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不同于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发展能力,面临的大多属于阶段性生活困难。为此,《实施细则》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规定了有效期,为审核确认之日起的12个月。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认定,要重新申请,但如果前期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无变化,不再要求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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