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文字解读】《青岛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34675595714940516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发布日期 2024-12-16
  • 《青岛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于2024年12月16日印发,2025年1 月16日起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依法自治,加强内部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二、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共九章47条,包括总则、换届筹备、会员资格审查、会员代表推选、候选人产生、选举、届中调整、备案等。具体如下:

    (一)强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依据、原则和各部门的职责,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是社会团体对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等职务的选举。

    (二)明确了换届选举委员会在换届工作中的职责。《工作指引》规定了由理事会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工作职责包括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拟定选举办法、审查会员(代表)资格、接受候选人提名等九项,换届选举委员会职责至新一届理事会产生之时终止。

    (三)确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条件及会员代表的产生比例。《工作指引》规定社会团体换届选举需要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少于150个(含150个)的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数量超过150个的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应当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四)细化候选人产生方式,明确负责人的范围、数量等。规定换届选举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建议人选。其中对行业协会商会候选人做了特别的要求,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不能来自同一单位,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等。

    (五)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及相关要求。《工作指引》明确换届选举需要向会员公开的事项、采取的方式、应当审议的议题和选举程序等,以及提前、延期换届、届中增补等特殊情况的规定。

    (六)强调换届后备案原则、时限和材料。社会团体换届及届中增补产生负责人需要“一届一备、变动必备”,《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大会会议纪要、审计报告、会员(代表)名册等五项内容需在换届后30日办理备案手续,涉及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审批事项及时到审批局办理变更登记。

    (七)提出一些特殊情况解决渠道。提出负责人人选审核、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报批程序等条款,解决负责人连任超届等问题。明确了因理事会不能召集,依申请可由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指导督促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解决了部分社会团体因理事会不能召集,长期无法换届的问题。

     

    政策解读处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8579555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