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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青岛市民政局印发了《青岛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目的
殡葬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事业。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
三、起草情况
市民政局全面梳理了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征求市发展改革委等18家相关单位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从4个方面制定了30条管理措施,明确公益性公墓的性质、管理原则及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等,通过统一公益性公墓命名,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定价收费、手续办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公墓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控违规扩建、无序扩张等非法行为。
五、施行日期
自2024年12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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